第37章
虽然得到了来自阿卡得教授的邀请,但是戚暮并没有立即动身前往巴黎。
一来是因为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方面还在筹办手续,毕竟阿卡得教授是突然要收一个编外学生,虽然最多只是象征性地进行一场内部考试,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二来是b市交响乐团今年的第一场演出还没有开始,戚暮作为首席自然不可能缺席。
当戚暮已经正式确认音乐会演出结束、就要离开b市交响乐团后,乐团里的成员们没有一个感到悲伤的,反而非常高兴地为戚暮举行了庆祝聚餐:祝贺他能够到巴黎进修、能够得到里德·阿卡得这样优秀的老师。
而在这之后,谭老也正式确认了这一场演出的具体时间、地点。
这是戚暮第一次正式以乐团首席的身份出席一场音乐会,在这样的一场音乐会上,他再也不是特邀小提琴手,也不是坐在小提琴组里平凡的一个成员,他是带领整个第一小提琴组、乃至是整个乐团的小提琴首席。
在这最后半个月的紧张排练中,不知是不是因为戚暮即将离开的缘故,所有的乐团成员们都比平常更为认真地投入到了练习中去,似乎想要给自家乐团吉祥物留下最后一场盛大完美的演出。
所有人看上去都十分欢乐和谐,但到了预演结束、音乐会即将开始的前一天,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小七以后在巴黎要好好练琴啊”,终于还是有人先忍不住哽咽地擦了擦眼泪。
一般太过感性的都是乐团里的女性成员,有几个小姑娘还给戚暮送上了自己做的手工饼干当做饯别礼物,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叔叔、阿姨级别的人早已将戚暮看作了自己的孩子。
戚暮是b市交响乐团里年纪最小的成员,虽然一向表现得很成熟得体,但是他们谁都没有忘记,这只是个孩子而已。
于是在预演结束后,大家又一起相约聚了一次,等到聚会结束分离的时候,成员们都笑着拍拍戚暮的肩膀,让他好好加油。直到戚暮上了杜胜的车先离开后,他们才抹了抹眼角的水,当作是沙子吹进了眼睛。
半年的相处,让他们这些人早已习惯了这个懂礼貌、又谦虚的青年。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孩子不仅拥有很棒的演奏技艺,而且非常知节守礼,让人不得不喜欢。
他们不仅仅是伤心以后可能很少会见面了,更是在担心……
这样一个孩子到了遥远的异国他乡,他没有一个亲人,不知道会不会受到欺负。
“谁敢欺负咱们家小七,让他试试看!”
“就是!巴黎我可是有好几个老朋友的,敢欺负小七先问问我们!”
……
这些话戚暮并没有听见,但是透过汽车的后视镜,他却发现刚才还说笑着的成员们有的已经开始抹眼泪。戚暮清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长长的叹了一声气,却没有话可说。
倒是杜胜先笑着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小七啊,那些家伙可真是拿你当吉祥物了,你以后回华夏的时候可得多来咱们乐团看看啊。”
闻言,戚暮看向杜胜,笑道:“杜哥您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多回来看你们的。”
杜胜也不想提起那些分别的话题,他打趣道:“巴黎是有什么特产的不?估计也没什么好吃的,小七你自己会烧菜的吧?在那儿可别委屈了自己,多炖点猪蹄吃吃、补补颜,离开了咱们大b市的风沙,你可能一下子适应不了哦。”
听了这话,戚暮真是哭笑不得:“是是是,我一定会自己努力多炖点……咳,猪蹄的。”
两人笑着说了几句,戚暮的公寓离乐团确实是近,今天的路上又没有堵车,很快车子便到了戚暮的楼下。戚暮将自己的琴盒从车后座上拿下来以后,刚向楼道的方向走了没几步,便听到一道长长的叹息在自己的身后响起。
戚暮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良久,他还是回过头笑着朝杜胜招了招手,说:“杜哥,您还是快回去吧,天色也不早了别让家里人担心。”
杜胜仍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哪里有一点点的难过。他点点头答应了一下,但是等到戚暮再要转过头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高喊了一句:“小七……”
戚暮转首看去,只见杜胜面色平静地看着自己。
杜胜用郑重认真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戚暮一边,最后说道:“小七……你在巴黎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情要和杜哥说、和谭老说,不要委屈了自己,我们整个b市交响乐团都是你的后盾。”
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过暖心,戚暮握紧了手指,感觉有很多话想要说。但是一切的语言临近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到最后,他只能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当作是对这位一直很照顾自己的大哥的感谢。
能够在这样一个乐团,是戚暮的荣幸,也是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美好回忆。
或许只有一群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豁达,每个人都和睦地相处,没有谁想要用卑劣的手段往上攀爬。
其实在古典音乐界里,又有几个如同罗遇森那样只想着往前更进一步、却没想过提升自己实力的小人?
答案终究是少数。
这个晚上,戚暮开始收拾自己屋子里的东西。
当初租下这间单身公寓的时候他便只付了半年的租金,当初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按照房东拟下的合约签了字,却没有想到他真的只在这里住了半年。
因为后天就要乘坐飞机赶往巴黎、明天又要参加音乐会,所以今天戚暮已经帮房东将屋子里的东西全用白布盖好,以防落了灰尘。他要带走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一个大箱子便可以直接解决。
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小提琴,需要好好的保护着。
当屋子里大部分的家具都蒙上了一层白布后,戚暮怔然地望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小家,忽然便感觉到了一丝不舍。
他在这里住了半年,每天都在琴房里练琴、每天都在厨房里烧炒。平常在这里的时候还没有任何感觉,但是一旦到了真要离开的时候,却觉得有一些依依难舍了。
戚暮抬步走到了阳台上,冬天的夜晚实在是不够温暖,他望着隔壁房子里一片黑洞洞的模样,过了许久,不知怎得就来了兴致,戚暮打开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自家邻居的号码。
此时此刻,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正是下午。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所有人正在小提琴首席的指导下与各自乐器组里的成员协调着。
对于大型乐团来说,他们一般会有很多的指挥,分为首席常任指挥、客座指挥等。
当然了,就算指挥不只一个,这些大师们也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时间参与乐团的排练。因此,每当到了这个时候,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或者助理首席、副首席就可以代替指挥,指挥乐团进行排练。
诚然,除了真的是没有时间外,也有像……闵琛这样,不到必要时刻不会亲自对乐团进行排练的指挥存在。
按照丹尼尔的翻译,这是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懒了。
而按照闵琛正式的说法,他认为乐团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不同的风格,虽然到最后会一起合奏,但是在前期让他们自由发展才是最正确的。
当然,无论理由是什么,柏特莱姆指挥不会对每一次的排练都亲自上手——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柏爱的每个成员来说。
你能想象出来,这个耳力逆天的家伙能够在一秒钟内猛地让全乐团停下演奏,直截了当地走到你的身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你:“连这种简单的音都走了,你是把智商扔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吗?”
又或者说,连你自己都没发现的抢先了半拍,这位伟大的指挥先生直接将指挥棒扔在了乐谱上,当着全乐团的面看向你,镇定冷淡地问:“你是赶着回家喝妈妈给你炖的小羊羔汤吗?”
没有拿起指挥棒的时候,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还是一个优雅风度的绅士。但是一旦他拿起了那象征着乐团最高权利的指挥,上帝啊,他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语出柏爱所有成员。
当然,虽然闵琛不会每次都亲自上场进行指挥排练,但是他还是经常会坐在台下,神色平静地望着舞台上的成员们。
这也让他们这些经验丰富的音乐家们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让恶魔一般的指挥先生听出了什么不对。
但是今天,他们不过才排练到第二遍,眼尖的成员们便发现——
柏特莱姆先生竟然拿着手机出去了!!!
天哪!
这是哪个小天使居然把恶魔给叫唤出去了?!!!
而此时,闵琛刚推了排练室的大门,便接通了这段来自地球彼端的电话:“戚暮?”
电话里传来青年清越好听的声音:“闵琛,好久不见了,你那里应该还是下午吧?”
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闵琛轻轻颔首,回答道:“嗯,是下午三点。”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问道:“你那已经十点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小剧场】
小七:好久不见。
闵神:好久不见。
小七:你那几点?
闵神:我这三点……(os:桥都麻袋,他那十点?!!!)
闵神os:十点给我打电话,有情况o(*////▽////*)q小七os:我要是走了,他要是回来以后又看到虫子……唉,多西哟!
第五十四章
闵琛的这句话,还真是问倒了戚暮。
虽然已经入了三月,但是b市的夜晚还是寒风呼啸,十分严寒。戚暮只是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屋子,但是电话却已经拨出去了,戚暮便也没有挂断。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拨出了这个电话,或许只是看到那空无一人、黑漆漆的隔壁房子时,猛然就想起了这个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的邻居,又或许是突然意识到……其实巴黎和柏林相距并不远。
思索了许久,戚暮笑着回答道:“只是刚才站在阳台上看到你家了,所以就想起很久没有联络了。对了,似乎柏爱已经要开始准备今年的全球巡回演出了吧?”
戚暮很快转移了话题,而对此闵琛只是稍稍蹙了眉,并没有再去纠结刚才的问题。他走到了排练厅旁边硕大的落地窗旁,低首看向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回答道:“嗯,从下周开始第一场的演出了。”顿了顿,他又问道:“你想来听吗?我可以给你留位。”
戚暮闻言一愣,但他只是稍微想了想,便回忆起来……似乎柏爱每年巡回演出的第一场都会在英国柯芬园皇家歌剧院进行。
虽然英国与法国只隔了一道英吉利海峡,但是想必刚到达学院的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忙,戚暮便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大概没有时间到那儿去,所以谢谢你的好意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却是微微蹙紧了眉头。
之前在s市的时候他听法勒的语气,似乎是想要将戚暮推荐到巴黎进修。说到巴黎,闵琛第一个便想到了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再稍微联想一下,他便记起了似乎两个月前里德·阿卡得才到了那里任职。
这件事还只是少数人知晓,并没有得到广泛宣传。
但是听戚暮的口吻,他好像短期内并没有到欧洲的意思,这才闵琛不由感到一丝诧异——
原来,法勒没有将戚暮推荐给里德么?
这件事闵琛并没有问出口,他与戚暮又说了几句话后,电话便挂断了。
这简短的对话似乎真的只是对方的一个兴起,但是闵琛却缩紧了眸子,敏锐地嗅出了一丝不对的味道。
这段时间柏爱的事情真是太忙了,让他没有一点空闲可以回到华夏,而之前对于戚暮的调查……也早已告一段落。闵琛并不是一个好奇的人,但是一模一样的《钟声》却让他不得不产生一些诡异的想法。
这世界上,绝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音乐。
如果这个人在欧洲就好了,至少……有更多的接触机会。
而戚暮此时却不知道,他的这通电话竟然让电话那段的人产生了一些丰富的联想。将所有必须要收拾的东西全部准备完毕后,戚暮简单地洗漱了一番,便进入了梦乡。
这是他在b市的倒数第二个夜晚,一夜好梦,月色清冷。
--------
b市交响乐团的演出季第一场,通常都会在华夏的国家大剧院中进行。
那是一个拥有2019个席位的大音乐厅,璀璨晶莹的水晶吊灯将音乐厅内部照射的光亮如昼,洁白高贵的底色让整个大厅更为庄严肃穆。
不过七点,近2000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b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水平在国内一向顶尖,而他们每年演出季开场的这一回都会更为用心地准备一首压轴曲目。去年那首曲子响起时,著名的华裔小提琴家李承德大师从遥远的加拿大赶来,与乐团合奏了一曲莫扎特的《a大调》。
而今年,b市交响乐团或许会请上一位知名的指挥家,或许会请上一名海内外赫赫有名的音乐家。但是无论是谁,这都让观众们非常期待,甚至在演出开始前小声地讨论着。
“今年不知道压轴表演会是谁来带领啊,去年李承德大师的曲子真是非常出色!”
“嗯,是啊。但是今年他们b市交响乐团有点不一样了,首席竟然不是杜胜,而是换了那个新人……叫什么来着,好像戚暮是吧?”
“你难道不认识这个戚暮?他上个月可是受到s市交响乐团的邀请,在他们的百年庆上进行闭幕演出的啊!《泰晤士报》的音乐版块都报道了,连法勒·路易斯都对他很赞赏呢!”
“谁?!法勒·路易斯?居然是他?!他也很赞赏这个戚暮?”
“是啊,听说戚暮马上就要去巴黎进修了,不知道是跟的哪位老师。”
……
一来是因为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方面还在筹办手续,毕竟阿卡得教授是突然要收一个编外学生,虽然最多只是象征性地进行一场内部考试,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二来是b市交响乐团今年的第一场演出还没有开始,戚暮作为首席自然不可能缺席。
当戚暮已经正式确认音乐会演出结束、就要离开b市交响乐团后,乐团里的成员们没有一个感到悲伤的,反而非常高兴地为戚暮举行了庆祝聚餐:祝贺他能够到巴黎进修、能够得到里德·阿卡得这样优秀的老师。
而在这之后,谭老也正式确认了这一场演出的具体时间、地点。
这是戚暮第一次正式以乐团首席的身份出席一场音乐会,在这样的一场音乐会上,他再也不是特邀小提琴手,也不是坐在小提琴组里平凡的一个成员,他是带领整个第一小提琴组、乃至是整个乐团的小提琴首席。
在这最后半个月的紧张排练中,不知是不是因为戚暮即将离开的缘故,所有的乐团成员们都比平常更为认真地投入到了练习中去,似乎想要给自家乐团吉祥物留下最后一场盛大完美的演出。
所有人看上去都十分欢乐和谐,但到了预演结束、音乐会即将开始的前一天,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小七以后在巴黎要好好练琴啊”,终于还是有人先忍不住哽咽地擦了擦眼泪。
一般太过感性的都是乐团里的女性成员,有几个小姑娘还给戚暮送上了自己做的手工饼干当做饯别礼物,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叔叔、阿姨级别的人早已将戚暮看作了自己的孩子。
戚暮是b市交响乐团里年纪最小的成员,虽然一向表现得很成熟得体,但是他们谁都没有忘记,这只是个孩子而已。
于是在预演结束后,大家又一起相约聚了一次,等到聚会结束分离的时候,成员们都笑着拍拍戚暮的肩膀,让他好好加油。直到戚暮上了杜胜的车先离开后,他们才抹了抹眼角的水,当作是沙子吹进了眼睛。
半年的相处,让他们这些人早已习惯了这个懂礼貌、又谦虚的青年。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孩子不仅拥有很棒的演奏技艺,而且非常知节守礼,让人不得不喜欢。
他们不仅仅是伤心以后可能很少会见面了,更是在担心……
这样一个孩子到了遥远的异国他乡,他没有一个亲人,不知道会不会受到欺负。
“谁敢欺负咱们家小七,让他试试看!”
“就是!巴黎我可是有好几个老朋友的,敢欺负小七先问问我们!”
……
这些话戚暮并没有听见,但是透过汽车的后视镜,他却发现刚才还说笑着的成员们有的已经开始抹眼泪。戚暮清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长长的叹了一声气,却没有话可说。
倒是杜胜先笑着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小七啊,那些家伙可真是拿你当吉祥物了,你以后回华夏的时候可得多来咱们乐团看看啊。”
闻言,戚暮看向杜胜,笑道:“杜哥您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多回来看你们的。”
杜胜也不想提起那些分别的话题,他打趣道:“巴黎是有什么特产的不?估计也没什么好吃的,小七你自己会烧菜的吧?在那儿可别委屈了自己,多炖点猪蹄吃吃、补补颜,离开了咱们大b市的风沙,你可能一下子适应不了哦。”
听了这话,戚暮真是哭笑不得:“是是是,我一定会自己努力多炖点……咳,猪蹄的。”
两人笑着说了几句,戚暮的公寓离乐团确实是近,今天的路上又没有堵车,很快车子便到了戚暮的楼下。戚暮将自己的琴盒从车后座上拿下来以后,刚向楼道的方向走了没几步,便听到一道长长的叹息在自己的身后响起。
戚暮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良久,他还是回过头笑着朝杜胜招了招手,说:“杜哥,您还是快回去吧,天色也不早了别让家里人担心。”
杜胜仍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哪里有一点点的难过。他点点头答应了一下,但是等到戚暮再要转过头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高喊了一句:“小七……”
戚暮转首看去,只见杜胜面色平静地看着自己。
杜胜用郑重认真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戚暮一边,最后说道:“小七……你在巴黎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情要和杜哥说、和谭老说,不要委屈了自己,我们整个b市交响乐团都是你的后盾。”
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过暖心,戚暮握紧了手指,感觉有很多话想要说。但是一切的语言临近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到最后,他只能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当作是对这位一直很照顾自己的大哥的感谢。
能够在这样一个乐团,是戚暮的荣幸,也是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美好回忆。
或许只有一群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豁达,每个人都和睦地相处,没有谁想要用卑劣的手段往上攀爬。
其实在古典音乐界里,又有几个如同罗遇森那样只想着往前更进一步、却没想过提升自己实力的小人?
答案终究是少数。
这个晚上,戚暮开始收拾自己屋子里的东西。
当初租下这间单身公寓的时候他便只付了半年的租金,当初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按照房东拟下的合约签了字,却没有想到他真的只在这里住了半年。
因为后天就要乘坐飞机赶往巴黎、明天又要参加音乐会,所以今天戚暮已经帮房东将屋子里的东西全用白布盖好,以防落了灰尘。他要带走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一个大箱子便可以直接解决。
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小提琴,需要好好的保护着。
当屋子里大部分的家具都蒙上了一层白布后,戚暮怔然地望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小家,忽然便感觉到了一丝不舍。
他在这里住了半年,每天都在琴房里练琴、每天都在厨房里烧炒。平常在这里的时候还没有任何感觉,但是一旦到了真要离开的时候,却觉得有一些依依难舍了。
戚暮抬步走到了阳台上,冬天的夜晚实在是不够温暖,他望着隔壁房子里一片黑洞洞的模样,过了许久,不知怎得就来了兴致,戚暮打开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自家邻居的号码。
此时此刻,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正是下午。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所有人正在小提琴首席的指导下与各自乐器组里的成员协调着。
对于大型乐团来说,他们一般会有很多的指挥,分为首席常任指挥、客座指挥等。
当然了,就算指挥不只一个,这些大师们也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时间参与乐团的排练。因此,每当到了这个时候,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或者助理首席、副首席就可以代替指挥,指挥乐团进行排练。
诚然,除了真的是没有时间外,也有像……闵琛这样,不到必要时刻不会亲自对乐团进行排练的指挥存在。
按照丹尼尔的翻译,这是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懒了。
而按照闵琛正式的说法,他认为乐团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不同的风格,虽然到最后会一起合奏,但是在前期让他们自由发展才是最正确的。
当然,无论理由是什么,柏特莱姆指挥不会对每一次的排练都亲自上手——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柏爱的每个成员来说。
你能想象出来,这个耳力逆天的家伙能够在一秒钟内猛地让全乐团停下演奏,直截了当地走到你的身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你:“连这种简单的音都走了,你是把智商扔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吗?”
又或者说,连你自己都没发现的抢先了半拍,这位伟大的指挥先生直接将指挥棒扔在了乐谱上,当着全乐团的面看向你,镇定冷淡地问:“你是赶着回家喝妈妈给你炖的小羊羔汤吗?”
没有拿起指挥棒的时候,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还是一个优雅风度的绅士。但是一旦他拿起了那象征着乐团最高权利的指挥,上帝啊,他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语出柏爱所有成员。
当然,虽然闵琛不会每次都亲自上场进行指挥排练,但是他还是经常会坐在台下,神色平静地望着舞台上的成员们。
这也让他们这些经验丰富的音乐家们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让恶魔一般的指挥先生听出了什么不对。
但是今天,他们不过才排练到第二遍,眼尖的成员们便发现——
柏特莱姆先生竟然拿着手机出去了!!!
天哪!
这是哪个小天使居然把恶魔给叫唤出去了?!!!
而此时,闵琛刚推了排练室的大门,便接通了这段来自地球彼端的电话:“戚暮?”
电话里传来青年清越好听的声音:“闵琛,好久不见了,你那里应该还是下午吧?”
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闵琛轻轻颔首,回答道:“嗯,是下午三点。”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问道:“你那已经十点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小剧场】
小七:好久不见。
闵神:好久不见。
小七:你那几点?
闵神:我这三点……(os:桥都麻袋,他那十点?!!!)
闵神os:十点给我打电话,有情况o(*////▽////*)q小七os:我要是走了,他要是回来以后又看到虫子……唉,多西哟!
第五十四章
闵琛的这句话,还真是问倒了戚暮。
虽然已经入了三月,但是b市的夜晚还是寒风呼啸,十分严寒。戚暮只是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屋子,但是电话却已经拨出去了,戚暮便也没有挂断。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拨出了这个电话,或许只是看到那空无一人、黑漆漆的隔壁房子时,猛然就想起了这个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的邻居,又或许是突然意识到……其实巴黎和柏林相距并不远。
思索了许久,戚暮笑着回答道:“只是刚才站在阳台上看到你家了,所以就想起很久没有联络了。对了,似乎柏爱已经要开始准备今年的全球巡回演出了吧?”
戚暮很快转移了话题,而对此闵琛只是稍稍蹙了眉,并没有再去纠结刚才的问题。他走到了排练厅旁边硕大的落地窗旁,低首看向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回答道:“嗯,从下周开始第一场的演出了。”顿了顿,他又问道:“你想来听吗?我可以给你留位。”
戚暮闻言一愣,但他只是稍微想了想,便回忆起来……似乎柏爱每年巡回演出的第一场都会在英国柯芬园皇家歌剧院进行。
虽然英国与法国只隔了一道英吉利海峡,但是想必刚到达学院的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忙,戚暮便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大概没有时间到那儿去,所以谢谢你的好意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却是微微蹙紧了眉头。
之前在s市的时候他听法勒的语气,似乎是想要将戚暮推荐到巴黎进修。说到巴黎,闵琛第一个便想到了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再稍微联想一下,他便记起了似乎两个月前里德·阿卡得才到了那里任职。
这件事还只是少数人知晓,并没有得到广泛宣传。
但是听戚暮的口吻,他好像短期内并没有到欧洲的意思,这才闵琛不由感到一丝诧异——
原来,法勒没有将戚暮推荐给里德么?
这件事闵琛并没有问出口,他与戚暮又说了几句话后,电话便挂断了。
这简短的对话似乎真的只是对方的一个兴起,但是闵琛却缩紧了眸子,敏锐地嗅出了一丝不对的味道。
这段时间柏爱的事情真是太忙了,让他没有一点空闲可以回到华夏,而之前对于戚暮的调查……也早已告一段落。闵琛并不是一个好奇的人,但是一模一样的《钟声》却让他不得不产生一些诡异的想法。
这世界上,绝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音乐。
如果这个人在欧洲就好了,至少……有更多的接触机会。
而戚暮此时却不知道,他的这通电话竟然让电话那段的人产生了一些丰富的联想。将所有必须要收拾的东西全部准备完毕后,戚暮简单地洗漱了一番,便进入了梦乡。
这是他在b市的倒数第二个夜晚,一夜好梦,月色清冷。
--------
b市交响乐团的演出季第一场,通常都会在华夏的国家大剧院中进行。
那是一个拥有2019个席位的大音乐厅,璀璨晶莹的水晶吊灯将音乐厅内部照射的光亮如昼,洁白高贵的底色让整个大厅更为庄严肃穆。
不过七点,近2000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b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水平在国内一向顶尖,而他们每年演出季开场的这一回都会更为用心地准备一首压轴曲目。去年那首曲子响起时,著名的华裔小提琴家李承德大师从遥远的加拿大赶来,与乐团合奏了一曲莫扎特的《a大调》。
而今年,b市交响乐团或许会请上一位知名的指挥家,或许会请上一名海内外赫赫有名的音乐家。但是无论是谁,这都让观众们非常期待,甚至在演出开始前小声地讨论着。
“今年不知道压轴表演会是谁来带领啊,去年李承德大师的曲子真是非常出色!”
“嗯,是啊。但是今年他们b市交响乐团有点不一样了,首席竟然不是杜胜,而是换了那个新人……叫什么来着,好像戚暮是吧?”
“你难道不认识这个戚暮?他上个月可是受到s市交响乐团的邀请,在他们的百年庆上进行闭幕演出的啊!《泰晤士报》的音乐版块都报道了,连法勒·路易斯都对他很赞赏呢!”
“谁?!法勒·路易斯?居然是他?!他也很赞赏这个戚暮?”
“是啊,听说戚暮马上就要去巴黎进修了,不知道是跟的哪位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