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第188节
  风家大家长虽然是风延荣,但内里真正做主的其实风红缨。
  风红缨倘若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风延荣须得连夜将崔庶送走。
  以前的风红缨就是这样,霸道,无理,不允许任何人进风家分走风家兄弟对她的宠爱。
  眼下来了个崔庶,崔庶比风红缨小,搁在从前,风红缨早就该闹了……
  这不是因为风红缨之前来信说想让风家几个兄弟带嫂子回家吗?
  风延吉想着小妹些许长大了,所以才自作主张将崔庶带了回来。
  “我介意干啥?”风红缨反问。
  她不也带了一个人回来吗?
  风延吉:“哈哈哈,我忘了小尧里就是你带回来的……”
  风红缨扭头注视着崔庶那张脸,稚嫩,憔悴,卑微,渴求……
  看着看着,风红缨背后忽然滑过一股电流。
  “崔庶。”风红缨喊。
  崔庶嚼着葡萄,闻声抬眸,亮晶晶的两颗瞳孔里印着风红缨的身影。
  “红缨姐,你喊我干嘛?”
  风红缨嘴唇蠕动,鼓起勇气问:“你会拉二胡吗?”
  风家几个兄弟笑了,他们还以为小妹要问什么呢。
  “小妹想听二胡音了?等着,大哥明儿就让村子搭台唱戏。”
  “今年地里庄稼收成好,我这个做村长的,早就该安排一出戏热闹热闹了,到时候我让戏班子拉二胡的先生单独拉一段给你听,好不好?”
  风红缨没颔首,而是目光灼灼地盯着崔庶看。
  她太思念和平年代的庶哥,以至于听到一个名字和他相似的人,她都停不下脚。
  她希冀崔庶说他会拉二胡,这样一来,崔庶大概率可能就是后世天桥下的庶哥。
  她在想,是不是因为她的原因,导致谋害崔庶的刘老板没了,所以崔庶的眼睛还在,未来的庶哥也就不会瞎……
  另一边,她又纠结。
  庶哥在天桥下流浪多年,后来因为一手二胡绝技在乐坛声望极高。
  如果崔庶真的是庶哥,没有多年的流浪生涯加持,崔庶可能就认识不到未来的她,二胡手艺更不会被世人发现……
  “二胡?”少年呆愣,“你怎么知道我会这个?”
  风红缨蹭得站起来,脸色又惊又喜:“你真的会?!”
  崔庶点头:“我妈从前是戏子,后来不让唱,拉出去□□……她二胡拉得可好了!”
  顿了顿,崔庶难为情的自荐:“红缨姐,你要听我拉二胡吗?我妈不乐意教我拉二胡,不过前些年我在家偷偷学了点,你要是不嫌弃,我现在就拉给你听。”
  风红缨热泪盈眶:“真的可以吗?”
  崔庶:“当然!你帮我报了血海深仇,几位哥哥又收留了我,你们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拉个二胡算什么。”
  风红缨红着眼去看风延荣。
  风延荣拍大腿:“哭什么,不就一个二胡吗,得,你等着,我这就去借来。”
  戈壁摊上的二胡不叫二胡,叫马尾胡琴。
  为了让小妹听到胡琴声,风延荣一口气跑了好几个村子。
  几个村子的人纷纷跑到风家张望,一打听才知道风家来了个会拉马尾胡琴的小子。
  这天晚上,外边的风沙很懂事,静静的歇在地上没有卷起。
  风家小院里油灯常亮,丝丝缕缕宛转悠扬的胡琴声漂浮在小院上空,娓娓动听。
  耳畔传来熟悉的调子,风红缨背过身,泪湿衣襟。
  坐在简陋台子上的崔庶眼睫颤了颤。
  原来红缨姐喜欢胡琴声呀。
  多年后,总有人问崔庶为什么要选择冷门乐器二胡,崔庶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将原因道出来。
  “她爱听,我就拉,没想到一拉就拉了半辈子。”
  还拉出了名堂。
  -
  崔庶年少,风家经过商讨后,决定让崔庶继续读书。
  至于读书的费用,风延荣先垫着,等崔庶长大后再还。
  崔庶和小尧里相差四五岁,小尧里因为家里成分原因没有学校收他,现在好了,崔庶白天在学校学,晚上可以将学过的知识教给小尧里,还能借此复习。
  小尧里的学习问题得以解决后,风红缨肩上的胆子轻了很多。
  现在的她,只需一心专注攒积分剥离深潭甜水金手指,等她离开了此地,金手指还能继续造福千万百姓。
  -
  《春芽》报社编辑办公桌上放着最新一期报刊。
  旁边有一张报表,上面列着该季度报纸的销售情况。
  全国有二十来个《春芽》,排除首都,香江这种大都市,其余地方的《春芽》销售量均比不过戈壁滩。
  最近几天,各地《春芽》负责人接二连三的往戈壁摊上跑,试图参透这边报纸销售量卓越的原因。
  淮子洲将今日要调研的案子按人头分发下去。
  “小风——”淮子洲喊,“你去珈六村调解刁周两家。”
  周阿云已经入狱,考虑到儿子乌龙生病,丈夫有精神病,政府向周家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只说周阿云要去外地工作。
  不曾想,周阿云的丈夫离不开周阿云,久而见不到周阿云,男人抱着乌龙找上小豆子家,吵着闹着要小豆子的爸爸刁兴华将周阿云还给他。
  刁兴华心里憋着气,他早就想找周家人报仇,男人找上门,正好如了刁兴华的意,两人在村里打得不可开交,两人均头破血流。
  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庄沙水调解了好几回,无奈两人都不听劝阻。
  庄沙水不可能天天盯着两人,就将这事移交给报社,希望派个靠谱的记者去村里开导开导两人。
  在戈壁滩,报社工作者的威信有时候并不比警察低。
  她们有笔,笔写万千事。
  她们是沙漠中的一种王。
  手中的笔就是战场上的刀枪,横能针砭时弊,竖能裁体量衣,用一只笔代替民众的眼,将社会上的阴暗和光明都诉诸到纸上。
  风红缨转了下笔。
  “好,我下午过去。”
  上午她还得跑一趟李家。
  “红缨很忙吗?”一道声音插过来,是乌云雅。
  乌云雅款款而笑:“你如果忙不过来,我可以帮你的。”
  不等风红缨说话,乌云雅故作体贴的对淮子洲道:“淮主任,要不把红缨今天下午的任务交给我吧,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淮子洲挑眉看着风红缨。
  风红缨手中的笔继续转动,迟迟没有回应。
  屋内其他人都低着头发笑。
  这已经不是乌云雅第一次截风红缨的案子。
  乌云雅的能力并不差,一次两次,大家当然以为乌云雅是真的心疼风红缨这个侄女,所以才站出来替风红缨分担一二。
  可一旦次数多了,难免让人遐想乌云雅这么做的真正意图。
  到底是真的心疼风红缨,还是想东施效颦?以为接手了风红缨的任务就能成为报社一姐?
  乌云雅脸红红的,瞪着无辜的大眼睛。
  “大家都看着我干嘛,我是看红缨她最近天天东奔西走累的紧,所以才——”
  “谢了。”
  风红缨打断乌云雅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对淮子洲道:“让她去吧,近期我的重心分在李官的案子上,顾不上别的事。”
  乌云雅笑起来:“你安心跟李官的报道就成,刁、周两家的事交给我没问题的。”
  她这个侄女因为这个案子的报道而成名,她吃不上肉,总能喝点汤吧。
  等着吧,她一定能完美的将刁、周两家安抚好。
  连风红缨都处理不了的两家恩怨,如果她从中调谐好了,那她岂不是比风红缨还厉害?
  一想到这,乌云雅嘴角的笑容放大。
  风红缨捕捉到乌云雅眼里的小得意,幽幽叹了口气。
  小豆子活生生被割掉一个肾脏,这种伤身折寿的事,刁兴华绝对不可能轻易和周家和解。
  刁兴华放过狠话,想和解可以,让周阿云的儿子赔一个肾给小豆子。
  两家的恩怨连政府都调解不妥,乌云雅上杆子去,回头有的是苦吃。
  分好任务,风红缨背着包往外走,身后跟着几个尾巴。
  这些人是其他地方《春芽》报社的记者,千里迢迢过来学习借鉴,听说风红缨要去李官家,一个个兴奋的像生产队里边的牛。
  报社在市里,李官所在的珈三村在沙漠中,步行得一个多小时。
  到了中午,头顶的太阳和风火轮没区别,热得人心发慌。
  风红缨将驼峰上的水壶发给几人。
  泉水甘甜,驱散了丝丝燥热。
  “小风同志,你们这的环境太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