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婆子为难道:“有生意我自然想做,可你手头是个空有刀把和刀壳子的空匕首。”
  空的?甄知夏捏住刀壳子轻轻一拉,果然里面空落落的,刀把下面深深一道凹口,里面的刀片没了。
  甄知春放下手头的纱花过来拉她:“挑不到喜欢的,咱们还是走吧。”
  那婆子忙道:“小姑娘慢走,你若是真的喜欢,婆婆便宜些卖给你就是,反正这刀子拿到铁匠铺去配刀片还得费上不少手工钱,其他人又不喜欢,我便宜些卖你了。”
  甄知夏转转眼珠:“婆婆,便宜是多少钱?”
  婆子见她表情灵活,面目娇俏,忍不住笑道:“你这小姑娘,要是喜欢就算你三十五蚊,不能再少了,还得让你姐姐在我这儿买上点东西,不然老婆子我今天就大亏了。”
  就算刀把上满是污渍和铜锈,好歹那把手和刀壳都是纯正黄铜,做工也算精细,三十五蚊委实不多了。
  甄知夏可怜兮兮的看向李氏,细密的睫羽扇了好几扇:“娘,我上次帮你刻簪子是用的挖野菜的小锄刀,那时候我就想要一把自己的匕首。”
  李氏好气又好笑,这丫头,想买东西还要拿她做幌子。
  甄知夏扁扁嘴:“娘啊。”清脆的童音被她压出好浓的撒娇意味。
  李氏无奈的点了点头。
  甄知夏当即咧嘴一笑,她一手把匕首藏进袖子里:“姐姐,你再挑朵花,不然婆婆不卖了。”
  甄知春忍不住笑:“那我就挑这个。”手指伸的长长的,指着一根尾部打着简易络子的红头绳,摊子的另一端,婆子一脸失望:“这红头绳可不值钱。”
  甄知夏对着姐姐挑了挑眉,两只手指捻起一朵淡粉纱堆的玉兰花:“我瞧你看这朵花看了半日了,难道不比那根红头绳好?”
  婆子拍手笑道:“姐儿眼光真好,我这里所有的头花中就这朵最精细,价钱也不贵,才十五文。”
  甄知春咂舌:“十五文还不贵啊?”
  婆子哎一声:“也就是看你们两个小姑娘漂亮,我老婆子才没多要价的,换个别的乱七八糟的,我三十蚊也不卖,白白把我的好花糟践了。”
  甄知夏眯着眼睛笑,明知道那婆子只是为了做生意随口胡诌,她也跟着说道:“那是,婆婆才是好眼光,这好花得好人才能配。”
  甄知春又羞又气,两只手直拍她:“你个没脸没皮的,这种话你自己应下,别拉上我。”
  最后还是李氏笑着哄了甄知春几句才作罢。
  镇上最繁华的街道开了三件绣庄,最大的一家就是金家绣庄,王掌柜一见李氏便笑道:“甄娘子可是又绣了什么东西带过来?”
  昨日从李氏手里买下的一件绣活,刚摆出来就卖了一百五十文,转手整整让他进账一百零五文,是以他今日看见李氏格外高兴:“甄娘子手艺又精进了,若是什么时候能做出一副大的绣活过来,价钱好商量。”
  李氏笑道:“王掌柜,今天我是过来做你生意的,成衣铺子里面有没有给小孩子穿的衣裳,干净整洁些,半旧的也行。”
  王掌柜这时候才注意到她身后甄知夏姊妹,就夸一句:“原来除了知春丫头,还有个小女儿,甄娘子好福气,两个闺女都如花似玉的。”
  李氏笑着称谢,哪个母亲听见别人这么夸自己女儿会不高兴呢。
  “成衣是有的,但我这儿有个更好的。”王掌柜朝伙计说了句话,伙计就进里间拿了个尺头出来,李氏接过来一摸,棉布还算细腻,颜色墨绿也很好看,再往里一翻就皱了皱眉。
  “王掌柜,这是?”
  王掌柜叹口气:“堆在后头没注意,落雨时候和另一匹黑色尺头靠一块儿,颜色脏了。想当做废布处理了,又可惜,毕竟是整匹的尺头。甄娘子,你若是相得中,我半卖半送,三十蚊钱卖了你,反正你那手女工,总有化腐朽的能耐。
  谁能买下这布可比买成衣划算多了,你要不咱们的老主顾,也不会想到你甄娘子。就是请甄娘子日后念着这边熟稔,有了绣活也先想着咱们这金家绣庄。”
  李氏知道王掌柜意思拉拢她,她把整匹尺头摊开,绕开那些污损的实在不能用的,莫说两个女儿,便是算上自己也够了,一整块尺头才算三十蚊,确实等同于白送了。
  李氏笑称一句:“王掌柜的好意,我就不推却了”。又额外多买了些针线和白棉布,母女三人欢欢喜喜的踏出绣庄,又去镇东的集市。
  甄知夏好吃,自己说了一大堆还去撺掇甄知春,最后又缠着李氏说想试试娘亲手做的卤菜,还要是配全了作料的那种,李氏一一应下,就买够了调料,只是还有几味药材,到了药店一问,最最便宜的参须也要两百四十个钱。
  甄知夏怕李氏反悔,忙将从甄三的二钱银子工钱都给了药铺掌柜,将李氏点名的药材统统买了:“娘别心疼这些钱,反正咱们得在镇上待上二十几日,不如做些卤鸡卤鸭卤肉,送去大酒楼试试,没准儿就是一条生财之道。”当日听佟家愿意花三十两买卤汁配方,她就想到了,佟家也是生意人,怎么会只因为小儿子想吃卤蛋特地买下一个方子。
  李氏嗔道:“给我女儿吃,有什么心疼的,你这丫头。”
  于是又买了专门卤食的粗瓷瓮,铁锅铁勺,三双碗筷,菜刀一把,烧水的铜铫子一个,上好的铜锁一把,木盆若干,两根大猪骨,一只童子鸡,一堆蔬菜,一包白米,几片荷叶,加上之前药钱等等,用光了八钱碎银子,娘仨雇了两个脚力,才大包小包的搬回去。
  甄知春小心的将蔬菜和活鸡堆放到院落干净处,嘘口气:“这些白菜萝卜,在咱们村里值什么,到了镇上就敢买这么贵。”
  李氏放下手里的尺头和白棉布:“那是自然,镇上又没有余田,吃的穿的用的,都得花钱买。”
  甄知夏凑上去:“娘,你买那么多纱布条做什么?”
  李氏神秘一笑:“你们一天到晚跑来跑去的,把脚都养大了,我一直想找机会替你们裹足,家里头又寻不到合适的布,这次正好一并买了。”
  甄知夏脸色大变,她瞬间想到古代的三寸金莲,那可是要活生生把脚掌折断的:“我不要裹足,梧桐村哪里有人裹足的。”
  李氏道:“乡下姑娘是没那么多规矩,我要不是在秦家长大也不会学到这些。之前甄家有你奶盯着,我怕她说出什么不好来才没给你们裹,现在有机会在镇上住着,咱先裹起来,知春都十岁了,再不裹就晚了。”
  甄知春道:“娘,是不是要给我和妹妹裹天足?”
  甄知夏大声道:“什么天足地足,我不裹足。”
  她脑袋里瞬间跳出一大堆理由,想要说服李氏,什么裹足是历史悠久的陋习,什么迫害妇女,什么男权思想,偏偏她怎么想都理不出该从何说起,只是一步步后退着,脸色越来越惨白:“娘,我死也不要裹足,脚会废掉的。”
  李氏奇道:“只是那纱布在脚上绑几圈,也不会绑太紧,怎么会废掉。”
  甄知夏一愣:“不是要把脚趾折断了再裹的么?”
  李氏愣怔一下后笑了:“不是那种裹法,你又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有人伺候,裹成那样多不方便。”她似被提醒了一般,忽然惋惜的叹了一声:“若是你们能出生在秦家,倒是能裹上那种漂漂亮亮的小脚。”
  甄知夏擦去满头的冷汗,心道,果然是隔了千年的审美差异,如果生在富家就要裹脚,还不如当个乡下的大脚丫头。
  到底是裹足的恐惧太过强烈,在亲眼看李氏只是在甄知春脚上紧紧缠了几层纱布,甄知夏才放心的脱了鞋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