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路把琅哥儿抱回了金玉院,见院子里的人都是躲得远远的,明珠皱了皱眉。
朝春景道:“你没有把哥儿得到是水痘不是天花的事情告诉她们?”
“奴婢说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春景也有些不明了。
“大概是怕我们骗了他们。”明珠说完低头看见琅哥儿睁着红肿的眼睛看她,眼里全是眷恋,顿时觉得他不闹腾的时候也挺惹人疼的,想了想就大声道:“不愿意伺候哥儿的我就把你们的身契归还给王家,你们想留想走跟吴管家说一声,我定不会拦你们。”
这院子本就有些人人心浮动,觉得有个明珠个狠厉主母在,跟着两个小主子根本讨不到好,说不定还会在必要的时候就被拉出去当炮灰了。
现在又见四少爷这样,无论四少爷是不是生的天花,现在老爷不在府,王家摆明了不管,落在明珠手上难不成她会留下这个嫡子。
那么一想有不少人就生了回王家的心思,虽然会王家不一定讨得到好,但落在明珠的手上更差。
明珠冷眼看着,见有人意动就低声吩咐了春景一声:“谁想走就让她们走,带到吴管家那里记一下,然后再问二小姐要身契。”
王家因为借口把琅哥儿送回来,于理于情就没什么资格插手苏家的事。没有了王家做靠山,一旁的王妈妈也立没有板直腰的劲头,见那么多人想走出言想劝,但是被明珠一瞪又低下了头。
“王妈妈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你是琅哥儿亲娘留下来照顾两个孩子的,回王家不可能,但是你要是实在不想伺候,也可以去帮琅哥儿他们去看庄子。”
王妈妈讪笑了一声:“太太哪里的话,我家小姐既然把哥儿姐儿托付了给我,我自然哪里都不会去。”
对于这种当了许多年半个主子的人,让她去庄子就像是把她发配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穷乡僻壤一样。
明珠扫了她一眼:“王妈妈大概知道我的性格,我不是面面俱到的人,也不喜欢给人留什么面子,若是让我不痛快了我就会让别人加倍的不痛快。”
做了这个警告,明珠也没在管她的反应。反正她这警告也不指望管多久的用,只要王家又不要脸起来,王妈妈又得生龙活虎起来。
那些想走的下人见明珠对王妈妈都那么的不客气,想走的心更动摇了。
“大夫说了少爷的病要怎么伺候了吗?”
“不能见风,忌油腻食物。大夫还开了几贴药,说是每天都要喂四少爷喝三次,能轻微的止痒。因为起痘子不能擦药,只能让护着四少爷不乱抓了。”
见一把琅哥儿放在床上,他就想只毛毛虫一样到处拱,一边拱还一边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晓得他这是身上痒,确定门窗都关好了,明珠就把他身上的大包袱给解开了,现在这个天气包的那么厚,就是身上不痒也得闷痒了。
果真把身上的束缚解开,琅哥儿的表情就松快了许多,不过自由的双手就忍不住的往身上抓。可惜吴管家不止怕他见风身上裹了厚厚的一层,两只手也用软布裹着。有软布隔着,再加上他的力气根本就抓不了身上的痒。
发现了之后,琅哥儿也不抓了,拱到了明珠面前,仰着头看她,伸着手想让她帮他。
明珠坐下搂着他在他身上拍了拍:“琅哥儿先忍忍,忍过了这阵就好了。”
琅哥儿听不懂,只觉得痒的难受,就在明珠怀里打滚着蹭,嘴里嗯嗯唧唧的叫唤。
前面他在哭也没觉得,现在听到了明珠就觉得他的声音有些奇怪,就掰开了他的嘴,就看到有些红肿,估计是哭太久哭伤了。
“大夫有开治嗓子的药吗?”
“大夫说嗓子药最好用药丸,制成小糖丸让四少爷日日吃,因为要费些功夫,他说下午再拿过来。”
见明珠打开他的嘴,琅哥儿就乖乖的张开嘴,感觉到口水要流出来了还吸了吸,不过效果不怎么样就对了。
明珠笑了一声,拿起帕子把他嘴边的口水拭了。
“以后四少爷用的东西都要用热水烫过,洗涤的人都要以前得过水痘好过的。还有在琅哥儿身边伺候的人就别乱跑了,别等琅哥儿好了,府里别的人又染上了。”
“是,太太。”
见明珠在说话,琅哥儿就歪着头看她,张了张嘴,似乎学着春景发出了一个“太”的音节,因为声音沙了,明珠也是全凭猜的。
后面他又连叫了几声,明珠才确定了他真是在叫她太太。
明珠轻轻抚了抚他挥着手想抓的地方,要是他真是叫她太太,她也是继母里的头一遭了。继子直接随着下人叫她太太。
想来也是因为没人教他对她的正经称呼,他可能是看了别人都称她为太太,也跟着叫了。
因为他声音还沙哑着,明珠就打算等着他好了在教他叫法。伸手捏住了他的嘴,又摸了摸他的脖子:“琅哥儿乖乖的别说话,不然嗓子就好不了。”
琅哥儿大概听懂了她的意思,明珠放开了他的嘴,他也没有再张口。一岁的孩子竟然那么听话,身上不舒服也能乖乖的趴在她的身边,她一直觉得小孩就是一个闹腾的生物,现在看来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讨厌。
明珠陪他玩了一会,因为这几天琅哥儿就没睡多久安稳觉,一会就有些困了。她见他小眼睛都闭上了,就把他塞进了被子里。一离开明珠的怀里琅哥儿就不舒服的在床上滚了滚,适应了被子的感觉,才安稳下来。
见状,明珠笑了笑,被那么一个乖巧的小娃娃依赖着,心里突然涌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明珠想了想,难不成是母性?
想到这个词,明珠觉得更乐了,她这就是被琅哥儿一心依赖着产生了一种满足感,跟母性能挂上什么关系。孩子都没生着呢,哪里来的母性。
虽然这样想,但明珠也起了要离琅哥儿远一点的念头。她记得小时候她很喜欢逗那种软绵绵没有什么杀伤力的小动物,后来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了一只小猫,见他趴在小树丛里面,就蹲在它面前一只想把它引出了陪她玩。
后来废了不少功夫,它终于爬出来了却是一只又脏又老的大猫,她当即就跑了。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只猫在原地喵喵叫的声音,从那以后她就不爱招惹小动物了,总觉得你随意给了它们一丝温暖,没兴趣了把它们扔到一边,总会伤害到它们。
既然如此,那不如开始就淡淡的。
明珠出了房门就看到玫姐儿立在门前看着大门发呆,见到她明珠立刻闪开远了一点,一番身上的病菌传给她。
“琅哥儿身体没什么问题,过段时间就能痊愈了,你别担心。若是真是想知道情况,就叫伺候的人把他详细的情况描述给你听,不过你人要离远一点,不然被染上病就不好了。”说完,明珠想了想加了一句软话,“你也不想自己病倒没人关照这琅哥儿吧?”
玫姐儿看着削瘦了几分,点了点头,咬唇看了明珠一眼:“谢谢母亲。”
明珠察觉她是有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说出来。她也懒得追问,又吩咐了院子里人的一些注意事项,顺便准备了一间空屋子,每个跟琅哥儿贴身接触过的人要洗过澡换过衣服,才能出院子去别的地方。
吩咐的差不多,就见苏五姑和周青青急匆匆的来了。
吴管家传第一次信的时候,因为不确定,明珠就没把信告诉苏五姑,等到琅哥儿接回来,安顿的差不多了,她才差人告诉了她。
“姑母和表妹都发过水痘吗?”
见到她们两个,以防万一明珠就问了一声。
苏五姑点了点头:“我得过的,听到信我就过来了,琅哥儿人没什么事吧?这才一岁多就生痘子,那该难受成什么样子。”
“琅哥儿暂时睡了。”明珠说完,就看向有些局促不安的周青青,“表妹要是没发过水痘最好就别进这个院子,要是染上了可难治。”
水痘小孩倒是好治,犯起病来也好照顾,而岁数越大得了就越难痊愈。
周青青目光闪了闪,她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发过痘子,记忆里是没有的,但谁知道小时候不记事的时候是不是得过。
她实在不愿意放过这次机会,琅哥儿是苏重的嫡子,她要是在他患病的时候仔细照顾他,嫁进苏家的筹码就更大了一点。她打听过王家很不满意明珠这个继母,想来就几个原因,她不对王家低头,嫡出的不去亲近她她竟然也随意的抬了庶子跟他们打擂台,明摆着不把王家放在眼里,第二就是苏重跟她有过婚约,谁知道他们这次成亲是不是对彼此念念不忘,明珠会不会故意苛待两个孩子,苏重会不会当做视而不见。
再次,听说苏重的官虽然做的不如王家的大,但是深受陛下重用,向上爬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明珠摆明想让两家的桥梁断掉,王家怎么会喜欢她。
分析出这些原因,在看明珠万事不管,一心抓自己嫁妆铺子的样子,她就越发觉得自己很可能取代她嫁给苏重。
一是苏五姑这层关系,苏重不会太为难她,二是她没什么身份,要操控,只要她装装样子,王家就一定会支持她。
话说起来,要是她这些想法被明珠知道了,估计得夸她是个乐天派,什么事都往最好的方向想。
“我小时候发过痘的。”
苏五姑见她犹豫了那么久才说,担心道:“青青,娘知道你是想帮忙,可是痘子不是说着玩的,要是没发过,你这个年纪被染上可难受的很,琅哥儿这儿有我跟你嫂子照顾呢。”
可现在周青青就觉得自己只要住进了这个院子,离嫁进苏府,把明珠取而代之就只差一步。
再说到处都有下人使唤,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感染上,周青青肯定的点了点头:“娘放心,我小时候发过水痘,刚刚是想着琅哥儿的那么小的年级不知道受不受得了痒,突然觉得心里难受才没说话。”
明珠挑了挑眉,既然她那么肯定她就不怀疑了,反正有人帮忙她何乐而不为。
朝春景道:“你没有把哥儿得到是水痘不是天花的事情告诉她们?”
“奴婢说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春景也有些不明了。
“大概是怕我们骗了他们。”明珠说完低头看见琅哥儿睁着红肿的眼睛看她,眼里全是眷恋,顿时觉得他不闹腾的时候也挺惹人疼的,想了想就大声道:“不愿意伺候哥儿的我就把你们的身契归还给王家,你们想留想走跟吴管家说一声,我定不会拦你们。”
这院子本就有些人人心浮动,觉得有个明珠个狠厉主母在,跟着两个小主子根本讨不到好,说不定还会在必要的时候就被拉出去当炮灰了。
现在又见四少爷这样,无论四少爷是不是生的天花,现在老爷不在府,王家摆明了不管,落在明珠手上难不成她会留下这个嫡子。
那么一想有不少人就生了回王家的心思,虽然会王家不一定讨得到好,但落在明珠的手上更差。
明珠冷眼看着,见有人意动就低声吩咐了春景一声:“谁想走就让她们走,带到吴管家那里记一下,然后再问二小姐要身契。”
王家因为借口把琅哥儿送回来,于理于情就没什么资格插手苏家的事。没有了王家做靠山,一旁的王妈妈也立没有板直腰的劲头,见那么多人想走出言想劝,但是被明珠一瞪又低下了头。
“王妈妈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你是琅哥儿亲娘留下来照顾两个孩子的,回王家不可能,但是你要是实在不想伺候,也可以去帮琅哥儿他们去看庄子。”
王妈妈讪笑了一声:“太太哪里的话,我家小姐既然把哥儿姐儿托付了给我,我自然哪里都不会去。”
对于这种当了许多年半个主子的人,让她去庄子就像是把她发配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穷乡僻壤一样。
明珠扫了她一眼:“王妈妈大概知道我的性格,我不是面面俱到的人,也不喜欢给人留什么面子,若是让我不痛快了我就会让别人加倍的不痛快。”
做了这个警告,明珠也没在管她的反应。反正她这警告也不指望管多久的用,只要王家又不要脸起来,王妈妈又得生龙活虎起来。
那些想走的下人见明珠对王妈妈都那么的不客气,想走的心更动摇了。
“大夫说了少爷的病要怎么伺候了吗?”
“不能见风,忌油腻食物。大夫还开了几贴药,说是每天都要喂四少爷喝三次,能轻微的止痒。因为起痘子不能擦药,只能让护着四少爷不乱抓了。”
见一把琅哥儿放在床上,他就想只毛毛虫一样到处拱,一边拱还一边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晓得他这是身上痒,确定门窗都关好了,明珠就把他身上的大包袱给解开了,现在这个天气包的那么厚,就是身上不痒也得闷痒了。
果真把身上的束缚解开,琅哥儿的表情就松快了许多,不过自由的双手就忍不住的往身上抓。可惜吴管家不止怕他见风身上裹了厚厚的一层,两只手也用软布裹着。有软布隔着,再加上他的力气根本就抓不了身上的痒。
发现了之后,琅哥儿也不抓了,拱到了明珠面前,仰着头看她,伸着手想让她帮他。
明珠坐下搂着他在他身上拍了拍:“琅哥儿先忍忍,忍过了这阵就好了。”
琅哥儿听不懂,只觉得痒的难受,就在明珠怀里打滚着蹭,嘴里嗯嗯唧唧的叫唤。
前面他在哭也没觉得,现在听到了明珠就觉得他的声音有些奇怪,就掰开了他的嘴,就看到有些红肿,估计是哭太久哭伤了。
“大夫有开治嗓子的药吗?”
“大夫说嗓子药最好用药丸,制成小糖丸让四少爷日日吃,因为要费些功夫,他说下午再拿过来。”
见明珠打开他的嘴,琅哥儿就乖乖的张开嘴,感觉到口水要流出来了还吸了吸,不过效果不怎么样就对了。
明珠笑了一声,拿起帕子把他嘴边的口水拭了。
“以后四少爷用的东西都要用热水烫过,洗涤的人都要以前得过水痘好过的。还有在琅哥儿身边伺候的人就别乱跑了,别等琅哥儿好了,府里别的人又染上了。”
“是,太太。”
见明珠在说话,琅哥儿就歪着头看她,张了张嘴,似乎学着春景发出了一个“太”的音节,因为声音沙了,明珠也是全凭猜的。
后面他又连叫了几声,明珠才确定了他真是在叫她太太。
明珠轻轻抚了抚他挥着手想抓的地方,要是他真是叫她太太,她也是继母里的头一遭了。继子直接随着下人叫她太太。
想来也是因为没人教他对她的正经称呼,他可能是看了别人都称她为太太,也跟着叫了。
因为他声音还沙哑着,明珠就打算等着他好了在教他叫法。伸手捏住了他的嘴,又摸了摸他的脖子:“琅哥儿乖乖的别说话,不然嗓子就好不了。”
琅哥儿大概听懂了她的意思,明珠放开了他的嘴,他也没有再张口。一岁的孩子竟然那么听话,身上不舒服也能乖乖的趴在她的身边,她一直觉得小孩就是一个闹腾的生物,现在看来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讨厌。
明珠陪他玩了一会,因为这几天琅哥儿就没睡多久安稳觉,一会就有些困了。她见他小眼睛都闭上了,就把他塞进了被子里。一离开明珠的怀里琅哥儿就不舒服的在床上滚了滚,适应了被子的感觉,才安稳下来。
见状,明珠笑了笑,被那么一个乖巧的小娃娃依赖着,心里突然涌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明珠想了想,难不成是母性?
想到这个词,明珠觉得更乐了,她这就是被琅哥儿一心依赖着产生了一种满足感,跟母性能挂上什么关系。孩子都没生着呢,哪里来的母性。
虽然这样想,但明珠也起了要离琅哥儿远一点的念头。她记得小时候她很喜欢逗那种软绵绵没有什么杀伤力的小动物,后来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了一只小猫,见他趴在小树丛里面,就蹲在它面前一只想把它引出了陪她玩。
后来废了不少功夫,它终于爬出来了却是一只又脏又老的大猫,她当即就跑了。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只猫在原地喵喵叫的声音,从那以后她就不爱招惹小动物了,总觉得你随意给了它们一丝温暖,没兴趣了把它们扔到一边,总会伤害到它们。
既然如此,那不如开始就淡淡的。
明珠出了房门就看到玫姐儿立在门前看着大门发呆,见到她明珠立刻闪开远了一点,一番身上的病菌传给她。
“琅哥儿身体没什么问题,过段时间就能痊愈了,你别担心。若是真是想知道情况,就叫伺候的人把他详细的情况描述给你听,不过你人要离远一点,不然被染上病就不好了。”说完,明珠想了想加了一句软话,“你也不想自己病倒没人关照这琅哥儿吧?”
玫姐儿看着削瘦了几分,点了点头,咬唇看了明珠一眼:“谢谢母亲。”
明珠察觉她是有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说出来。她也懒得追问,又吩咐了院子里人的一些注意事项,顺便准备了一间空屋子,每个跟琅哥儿贴身接触过的人要洗过澡换过衣服,才能出院子去别的地方。
吩咐的差不多,就见苏五姑和周青青急匆匆的来了。
吴管家传第一次信的时候,因为不确定,明珠就没把信告诉苏五姑,等到琅哥儿接回来,安顿的差不多了,她才差人告诉了她。
“姑母和表妹都发过水痘吗?”
见到她们两个,以防万一明珠就问了一声。
苏五姑点了点头:“我得过的,听到信我就过来了,琅哥儿人没什么事吧?这才一岁多就生痘子,那该难受成什么样子。”
“琅哥儿暂时睡了。”明珠说完,就看向有些局促不安的周青青,“表妹要是没发过水痘最好就别进这个院子,要是染上了可难治。”
水痘小孩倒是好治,犯起病来也好照顾,而岁数越大得了就越难痊愈。
周青青目光闪了闪,她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发过痘子,记忆里是没有的,但谁知道小时候不记事的时候是不是得过。
她实在不愿意放过这次机会,琅哥儿是苏重的嫡子,她要是在他患病的时候仔细照顾他,嫁进苏家的筹码就更大了一点。她打听过王家很不满意明珠这个继母,想来就几个原因,她不对王家低头,嫡出的不去亲近她她竟然也随意的抬了庶子跟他们打擂台,明摆着不把王家放在眼里,第二就是苏重跟她有过婚约,谁知道他们这次成亲是不是对彼此念念不忘,明珠会不会故意苛待两个孩子,苏重会不会当做视而不见。
再次,听说苏重的官虽然做的不如王家的大,但是深受陛下重用,向上爬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明珠摆明想让两家的桥梁断掉,王家怎么会喜欢她。
分析出这些原因,在看明珠万事不管,一心抓自己嫁妆铺子的样子,她就越发觉得自己很可能取代她嫁给苏重。
一是苏五姑这层关系,苏重不会太为难她,二是她没什么身份,要操控,只要她装装样子,王家就一定会支持她。
话说起来,要是她这些想法被明珠知道了,估计得夸她是个乐天派,什么事都往最好的方向想。
“我小时候发过痘的。”
苏五姑见她犹豫了那么久才说,担心道:“青青,娘知道你是想帮忙,可是痘子不是说着玩的,要是没发过,你这个年纪被染上可难受的很,琅哥儿这儿有我跟你嫂子照顾呢。”
可现在周青青就觉得自己只要住进了这个院子,离嫁进苏府,把明珠取而代之就只差一步。
再说到处都有下人使唤,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感染上,周青青肯定的点了点头:“娘放心,我小时候发过水痘,刚刚是想着琅哥儿的那么小的年级不知道受不受得了痒,突然觉得心里难受才没说话。”
明珠挑了挑眉,既然她那么肯定她就不怀疑了,反正有人帮忙她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