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王建华也没啥钱,寒假还想去农场一趟,也透露出要带夏子毓一起去的意思。这相当于见家长,夏子毓岂能不重视?她总不好空手上门,再说和王建华两人从京城这边过去,两个人也要钱花销。
  张记小吃店一个月至少能赚好几百,本该源源不断替自己大学期间的花费,哪知她一离开安庆,父母的态度好像也有了点变化。
  夏子毓把电报扔掉,她还以为自己足够优秀,就能让父母彻底扭转观念。
  看来人终究是有私心,有个亲弟弟在,父母咋说都要给弟弟留点钱。张记小吃店赚到的钱不可能全部给她用,夏子毓想,自己也不全是傻的,以后再有赚钱的生意,她肯定会留一手。
  夏子毓不太担心生计,改革开放继续搞下去,她将来赚钱的门路也不少。
  她现在的心思都被王建华那边给占据了大半,剩下的还有学业和校内的交际。大学也不轻松,不至于像高那样熬灯点蜡,但要想在期末考个优秀的成绩,夏子毓也需要付出很大的精力……她是想学业、爱情和人际关系面面兼顾,从安庆县小地方跳到京城,夏子毓才发现聪明的人那么多。
  她能考上本科,在安庆县一是前几名。
  可在现在的班上,她学习上不敢松懈,取得的成绩不过是游。
  人和人的智商真的有差距?
  夏子毓不想承认这点,她觉得是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不够。那也没办法,她总要花时间来维护身边的关系,她是新生最先加入学生会的一小撮人,“夏子毓”的名字不仅在新生挺吃香,在老师那里也挂了号。
  夏子毓一路往回走,不时和脸熟的同学打打招呼。
  她回到寝室,把从王建华那里拿来的脏衣服和她自己的混在一起,大冬天的洗衣服手太冷,夏子毓的小指上长了个冻疮,白天被冻的麻木了还好,晚上就又疼又痒。
  “子毓待她对象也太好了吧?”
  “贤惠过头……”
  “都不心疼子毓?手上长冻疮了还给他洗衣服!”
  这是室友的议论,她们都替夏子毓不值。
  夏子毓也不辩解,值不值当,只有她自己才清楚。都说吃的苦苦方为人上人,大冬天冷水洗衣服就算苦了?她要不是考上大学,还窝在大河村那种地方,说不定冷水洗的还是全家人的脏衣服。
  “我就是心疼建华,他们专业课多,熬夜都熬出黑眼圈了,反正也要洗自己的衣服,顺手也帮他分担点杂务……没啥大不了,在老家都干惯的活。”
  夏子毓的室友们顿时不说话了。
  王建华的确争气,成绩在他们学院是拔尖的,系里的教授也很看重他。
  另一个也是农村考上的室友替夏子毓说话,“在老家可不是经常做的活儿吗?寒冬腊月河里都结冰了,还要凿开洗衣服,十个手指头冻得像胡萝卜,子毓和她家那位是相互支持,上次我还听人说有女生向她对象表白,王同学可是坚决拒绝表明立场了的!”
  第119章 把心给他捂热(147票加更)
  王建华是被同系的学姐给瞧上了。
  学姐还不是一般人,而是本校一个教授的女儿,高知家庭,论家庭条件能甩大河村的夏家几百里距离。何况学姐本人长得也不丑,性格风风火火的,外向热情。这样的一个人瞧了王建华,自然不会很低调,哪怕都知道王建华有个女朋友就在同校。
  夏子毓当时也有点担心,不过她性格沉稳,硬生生忍住了没有质问王建华。
  风言风语传了两天,还是王建华主动提起:“柳学姐那边我都给她说清楚了,我已经有了对象,只能谢谢柳学姐的好意。”
  “学姐不会那么轻易放弃吧?”
  夏子毓到底是追问了一句,王建华却牵起她手,有点心疼她手指的冻疮:
  “放不放弃那是她的事,我说了准备要带你回去见家长了……子毓,我们家现在处于特别困难的时期,我也不能保证要花多长时间脱离这种困境,但我会努力让你过好日子。”
  就是这句话给夏子毓吃了定心丸。
  王建华是个什么人夏子毓最清楚不过,他已经打算带夏子毓去见父母,两人的婚事就板上钉钉。
  这样的结果给了夏子毓莫大的鼓励,她所坚持的理念是对的,只要舍得付出一定会有回报。一点点钱算什么,冬天冷水洗两件衣服能冻死人不?更别提学校食堂帮忙打饭,省钱给王建华买红烧肉那样的小事。一件件小事累积在一起,改变了王建华对她的态度。
  夏子毓把衣服洗好晒干,拿给王建华时,试着说了自己的打算:
  “建华,我打算放假先回家去一趟,再和你去农场看望伯父、伯母。”
  王建华点头:“那是当然,你都出来念书几个月了,也要回去看一看家人。你那边没剩多少钱了吧,我这几个月的补助都攒着,给你买车票。”
  夏子毓的钱都贴在了他身上,王建华心有数。
  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夏子毓包了,学校发放给他的补助才能攒下来,这钱又花在夏子毓身上也是应该。
  夏子毓没有拒绝,她脸上浮现出几分为难,在王建华的追问下才吞吞吐吐说道:
  “家里面给我寄信了,说是咱俩离开后,晓兰在家闹了一场……不知咋回事,二叔和二婶就离婚了,二婶带着晓兰回了娘家,我担心晓兰还是想不开。”
  这是夏子毓第一次大大方方提起“夏晓兰”。
  乍然听到这名字,王建华有点恍惚,脑子里又浮现出一张娇嗔艳丽的脸。
  夏晓兰长得是真漂亮,王建华活了二十多岁都没见过的漂亮,简直能照亮灰蒙蒙的农村生活,让王建华在最落魄的时候觉得日子还有盼头——但“漂亮”其实没啥用,它解决不了穿衣吃饭,也无法带给他额外的帮助。
  爱情不爱情的,在生存面前没那么重要。
  夏晓兰不如子毓贤惠,和子毓在一起完全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男人就是需要一个贤内助,特别是同样优秀的女人愿意当你的贤内助,那种满足感难以言喻。王建华压住心的几分悸动:
  “话我也和她说明白了,想不开也没办法,她实在是任性。”
  当时他看见夏晓兰和二流子有牵扯是比较生气,也说了些难听的话,后来冷静一想,夏晓兰还不至于看上张二赖……不过难听的话已经说出去,王建华干脆想着将错就错,断了夏晓兰的念想。
  夏晓兰喜欢他也是没办法,决定要和子毓在一起,他就只能是“姐夫”。
  听说夏晓兰父母结婚,王建华也有点担心,却不好在夏子毓面前表露出来:
  “这些事你看着办吧,你们家的家务事,我不太好参与,不过我可以陪你回豫南,我们再一起去农场。”
  夏子毓垂下眼睑,原来还没有完全忘掉?
  她付出了这么多,难道还不能完全抓住眼前这个男人的心么。夏晓兰除了有一张脸,分明就是个没用的草包,偏偏世界上大部分男人都是看脸的。
  夏子毓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嘴里却带着愧疚:“我俩的事儿,到底是……对不起晓兰,我怕她想法偏激,会走错路。”
  “子毓,那是我的错,你何错之有?”
  王建华握紧那只长了冻疮的手,“时至今日,我也不觉得那是个错误,我们的缘分开启的时机不太对,但你不能说它是错误!”
  夏子毓脸上涌起淡淡的红晕。
  王建华提起“缘分”,让她想起了那晚的事。
  两个之前交集少少的考生,在考完试相互对答案,越对越觉得自己考得不错。借复习资料是两人的前缘,想报考京城的大学是两人的志同道合,月色和一瓶白干是两人的媒人……王建华说的对,这是上天注定的姻缘。
  王建华只能是她的!
  ……
  20件男款大衣,还不够商都铁路系统消化呢。
  这年头的人又不怕撞衫,款式好看的衣服是潮流,谁能穿在身上就说明了本事。
  李凤梅单独摆了两天摊子,生意也有了起色,拢共还剩几件货,夏晓兰都让李凤梅去卖,她自己则是揣着货款再次踏上了去羊城的火车。
  惦记着要买水晶吊灯,夏晓兰这次揣的钱可不少。
  眼下并没有异地存储的银行业务,大笔的钱要不就走“电汇”,要不就随身携带。
  夏晓兰第一次去羊城,身上的钱还不一千,现在是一万块都有了……最大面值的纸币是10元,一万块就相当于后世的十万那么有份量。冬天穿得厚,钱还能藏在衣服里,要是夏天又该怎么带?
  夏晓兰觉得这是个问题。
  她本身就够引人注意的,出门儿更不敢高调,独自出行时每次都穿旧衣服,就怕人贩子打着财色兼收的主意。她摸了摸周诚给的电击器,这东西能带给她安全感。
  在火车上也不能睡踏实了,夏晓兰迷迷糊糊的下了站,马上有人围上来,问她要不要坐车。
  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在83年的羊城火车站都有了。在这边更能感受到改革开放的变化,整座城市的人仿佛都有了赚钱的意识——夏晓兰皱眉,她明明拒绝了要搭车,好几个人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的,让她不由握紧了手里的电击器。
  “晓兰!”
  白珍珠扯开一个男的,把夏晓兰拉到自己身边。
  夏晓兰精神一震,“白姐,你回来啦?”
  上火车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给白珍珠拍了一封电报,没想到对方真的从鹏城特区回来了,今天还来接站。白珍珠的羊城口音让那几个人忌惮,有人低声骂娘,让白珍珠不要多管闲事。
  白珍珠二话不说就赏了对方一个过肩摔。
  那男人摔倒在地,哎呦了半天爬不起来。他的同伴就嚷嚷,说白珍珠把人给打坏了,要赔钱。
  白珍珠撇嘴,“赔一副棺材板给你要不要?”
  夏晓兰都觉得这嘴损,不过白珍珠不硬气,这几个人就要欺负她们俩是女人。夏晓兰很惊艳白珍珠的身手,家传的功夫就是厉害,刚才那个过肩摔太漂亮了。
  她还在想今天这事儿要咋办,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被分开,总算有个人路见不平:
  “曹子,你们几个又讹人?”
  第120章 靓女,交个朋友呗(177票加更)
  曹子倒在地上装死,夏晓兰瞧不出这人是啥来路。
  白珍珠也皱眉,“我这朋友都说了不坐车,你们围着她不放,是不是欺负她一个年轻姑娘?不起来是吧,我们去派出所讲道理!”
  说曹子讹人的那人脸色不变,踢了睡在地上的曹子一脚,“去派出所多麻烦,我给你俩搞个裁断,你这个女人真够凶的……你能打,你身后的朋友能不能打?她是外地人吧,这俩月可没少跑羊城,你还能一直护着她呀,总有个落单的时候,到时候发生点意外,你也赶不上对不对。”
  这人状似公道,其实是拉偏架的。
  都没太掩饰自己的意图,分明就是和曹几个人是一伙的。一波扮红脸,另一波唱白脸,假装劝架,其实是让人拿钱出来“和解”。
  白珍珠气得捏起了拳头。
  那口气差点就忍不住!
  不过她听人说,车站上这些人都是有团伙的,他们要真找夏晓兰麻烦咋办?
  夏晓兰把包拿给白珍珠,厚厚的衣袖正好藏住她手里的电击器,她对着白珍珠摇摇头,自己站到了前面。看也不看地上装死的曹,也不看那些凑人数的马仔,目光落在劝架的人脸上。
  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个子不是特别高,脸有点圆,长得还挺和善。
  这种人能当做主的,肯定很聪明。
  “你是做主的吧,怎么称呼?”
  夏晓兰这张脸多漂亮呀,能被她这样注视而不脸红的男人,大概就只有心怀不轨的流氓了。原来不是她顺风顺水仿佛开挂,而是早有人在打她主意,只怕是之前没探到底才没动手。
  好不容易见她又孤身来羊城,可不就要抓紧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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