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谢明江豁出去了,觍着脸说:“这不是有你男朋友吗?当然是你家。”
  谭以星醉陶陶的靠着谢明江的肩膀睡着了。
  很奇怪,谢明江这个人没有对他的阿谀奉承,或者阳奉阴违,谢明江对他很直白,所以他可以放心的在谢明江面前装傻充愣,做个真正的孩子。
  和谢明江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他最幼稚,最放松的时候,自己可以不讲道理的闹谢明江,逗他,耍他,气他,再开玩笑似的哄他好。
  很长时间里谭以星难以找准自己的定位,他要像个孩子,但又不敢轻易对谁依赖,他内里似乎是个成熟的人,但这份成熟还很幼小,不足以和任何人勾心斗角。
  神宫寺一郎非常喜欢竹刀,有那么两三次,他把谭以星叫到道场和他过几招,父亲的竹刀水平很高,只要谭以星稍不留神,他就会正中谭以星命门。
  “阿星,你练得不是手劲,是心境。”那时,自己练拼命练习,父亲会笑。
  父亲很少笑,很多时候他面无表情,谭以星那个时候问他:“爸爸,你不高兴吗?”
  神宫寺对外是个非常爽朗,常常开怀大笑的人,但他只是说:“阿星,表情和情绪无关,爸爸笑是因为爸爸需要笑,在你面前爸爸很放松,所以爸爸不需要做表情。”
  谭以星收起竹刀,默默坐到场边:“我听不明白。”
  神宫寺走过来,在儿子的脖颈上摸一把:“你不用听明白,你只需要记住,喜可以不形于色,但厌一定要藏于心。”
  “我怎么缓和这种过分克制情绪所带来的疲惫?”
  “忍耐。我们不要去想可以与谁交心,只要找到一个能让自己感到放松的人,就可以当做朋友甚至爱人来相处了。”神宫寺望着自己因费解而沉默的小儿子,其实他觉得谭以星在某些方面与自己非常相似,近乎怜爱地又摸摸他的头,“阿星,你不是别人的儿子,你是我神宫寺的儿子,就算没有名,也有实,注定有时候你身不由己。”
  后来神宫寺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谭以星也不得不全权由佐藤、山下、藤原接手,实际上佐藤的确是父亲的部下里对他最照顾有加的那一个。
  办通夜的那天晚上下起了雨,佐藤派车去接谢明江了,谭以星坐着山下的车,泊在神宫寺家宅的外面,全程他都在打游戏机,后来安藤过来问要不要下去远远的看一眼,谭以星顾不上从游戏机里抬头,说:“下着雨呢,太冷了,我不想出去,再说我去不去不都一样嘛。”
  安藤悻悻走开。
  谭以星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黑色的漫天雨幕里,心想神宫寺和他零散说过的那些只言片语,很令他意外的是,它们都是在一些非常日常的场景里被漫不经心的讲出,那些稀少到可怜的片段就串起了他关于父亲的全部记忆。
  “过分近的人,把他轻轻推开一点,感觉他离自己远了,再把他拉回来。佐藤他们再是你的叔叔,你也是千田的少爷,无需对他们毕恭毕敬,因为他们也只是慕强爱权。”
  谭以星垂着眼皮默默思索,虽然他总是一个人,缺少陪伴,但是这种孤独的感觉仿佛从在这个时刻更突兀了,他其实并没有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
  什么时候能不只有自己?他也不知道。
  谭以星本能地缩了缩,谢明江发现他皱着眉,似乎睡得不是很安稳的样子,起身把电脑放到床头柜,抱着他的头,轻放在枕头上,拉高被子,把他搂在怀里。
  结果第二天,谭以星骑在谢明江身上,把谢明江六点就闹醒了,谢明江小心翼翼地拿开他的腿,下楼,百惠都还没起床,谢明江先是煮上咖啡,然后坐在餐桌前看报纸。
  七点多,百惠起来,谢明江已经快要吃完早饭,她大惊:“先生,怎么不叫我,让我给你弄呢?”
  “早上起早就随便做一口。”谢明江瞥她眼,见她昨天的小脾气已经耍完,说,“反正还有剩,想吃自己到厨房拿去。”
  百惠张大了嘴巴,唯诺中有丝羞涩:“我怎么好吃先生弄的饭。”
  “放心,我这个玩弄感情的男人没给你下毒。”
  “……”
  谢明江抬起眼皮子,瞄她眼,百惠很自觉地立刻到厨房去,过会儿她端着谢明江做的三明治上桌,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
  谢明江看她完全咽下去了,才发表言论:“不管你怎么想,谭以星,我和他好了。你要劝,劝他,别和我说。你知道,和我说没用,我除了我自己,我听过谁的?”
  百惠看他两秒,看他像是翻过篇,重新埋头吃早餐,想了想,忍不住道:“好吧,我说服不了你们任何人,可是先生,周卓的事,你预备告诉阿星,还是不说?”
  这回轮到谢明江怔住,低垂眼帘,若有所思。
  她不提,谢明江还沉浸在刚和谭以星确立关系的决绝里,她这么一说,谢明江又有几分游移,眉头不自觉皱起。
  气氛沉默下来,百惠轻轻叹口气。
  没办法,一切都是谢明江的咎由自取,如果当时没有把周卓认错,也不会那样深刻的伤害到他,那伤害不是单向的,谢明江清楚的知道,和周卓在一起的那段经历成为心里的一根刺,拔或者不拔,它都在那里疼着。
  谢明江放下三明治,擦了擦手:“我想说……”
  “但我不敢。”
  百惠呆滞片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几乎诧异地瞪大了眼睛,望向谢明江:“先生……”
  谢明江用手捋一把头发,本来整齐的形象突然就颓废些许,百惠等了好一会儿,才听他说:“我现在不敢说,不过你要想告诉他,随时都可以。”
  百惠看他那样,心里又疼了,她对谢明江有敬爱也有不满,或许谢明江在外面从来就是个强势自我,说一不二的形象,不过在她心里,她总放大谢明江隐藏的柔软,因为周卓,谢明江在她这里变得几分可恶、几分可怜,而因为谭以星,他又更加胆小,更加脆弱。
  她想了想,想说点什么,最后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第34章 情侣生活
  “谢明江,我要吃这个。”
  “不买。”
  “谢明江你送我一件这个t恤衫吧,好酷啊!”
  “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衣服,太丑,想都别想。”
  “谢明江!”谭以星晃着谢明江的胳膊,趴在他身上,对着导购小姐道,“怎么人不人鬼不鬼了,小姐姐,你说这个衣服人不人鬼不鬼吗?”
  导购小姐干笑着:“帅哥,你和你哥哥感情真好。”
  谭以星听这话,露出个灿烂笑容,一手搂住谢明江的脖子,谢明江猝不及防被他拉下脑袋,听他在耳边嘿嘿笑:“有吗?嘿嘿,哥哥,你说呢?”
  “站好了,别把重量都压我身上。”谢明江拿开他的手,面无表情地转到另外一排衣服前面,眼睛在那货架上来回打量,终于舍得揣在西装裤兜里的手拿出来,勾出件黑色带白条的,“这种你勉强还可以穿穿。”
  导购小姐的笑容都快无法维持了,咬牙切齿道:“那件衣服是春装新款,刚好一千九百九十九,先生您真有眼光。”
  “可是我还是喜欢这件黑哥们儿竖中指的,还写fxxk the world,比较帅。”
  谢明江不觉得这日天日地的衣服哪里帅,冷哼:“开学穿去你们班主任不但把你轰出来,肯定还大呼小叫非要我去,能不能让我消停两天?”
  “就这件吧,试不试?”
  谭以星白眼一翻:“不试,谁穿那么中规中矩的款。”
  谢明江也白眼一翻,把衣服往回一挂,干脆走人。
  谭以星追过来,挎住他的胳膊,谢明江听他长吁短叹,感叹连连,就不明白了:“fxxk the world就帅?你能不能想点真正帅的话。”
  “什么啊,xie mingjiang's boyfriend吗?”
  差点没把谢明江噎死。
  后来他又要喝奶茶,队伍死长,谢明江排了半天,最后脏话就在嘴边,终于排到,一口气买了半打:“喝不完的拿回去你和百惠分着喝。”
  谭以星看他提着两个纸盒怎么看怎么可笑,现在谢明江对他进入了个矛盾期,嘴上再嫌弃,行动也很乖巧,谭以星越发喜欢他了,喝一口奶茶,拉过谢明江的脖子,吻他下:“甜不甜?”
  谢明江就黑着张脸,不吭声。
  下午他们去看电影时,只有英文字幕,谭以星坐在最后一排全程没听懂,谢明江也是这么黑着脸给他翻译,翻译的中途还掺杂着抱怨,他看着谢明江的侧脸,怎么看怎么帅,不是他喜欢穿得正经八百,他会显得很嫩,特别是他有密密的睫毛和微薄的嘴唇,谭以星看着看着,真想咬他一口。
  “你语气中的强迫乐观态度,表明你正在激发镇静的感知意识……”谢明江翻译着翻译着,回过劲儿来,“看屏幕啊,你看我干吗?”
  “……”谭以星正欣赏他的侧脸入迷,鼻尖都快戳到谢明江脸上了,被他一吼,清醒过来。
  谢明江气得耸起眉峰:“你到底看没看?”
  谭以星喜欢他在黑暗中深沉的眼神,双手捧着他的脸:“没看,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我说你简直——唔”谢明江的责备在唇边消失了,化成甜蜜的叹息。
  然后他也拉过谭以星的腰,情侣位真好,谭以星被亲的两眼发黑。
  谢明江很会接吻,嘴唇软,气息热,把他迷得上不来气,可恶。
  亲完了,谢明江还啄啄他的头顶,演得什么二人均不知道。
  晚上回来谭以星兴奋不已,最近他的心情好,除了要做点寒假作业,再没什么可烦恼的,早晨可以赖床,缩在被子里骚扰谢明江,他春心荡漾,给谢明江发图都是撩人表情包。
  “什么东西?”
  “什么什么东西,这是连走路都是爱你的形状,给你比心。”
  “拿开,这么丑的图我不想被爱。”
  “舔男神!我的男神!”
  谢明江面上有丝烧,难为他了,还认识舔这个字,“别神不神的了,我算不上什么男神。”
  手机安静几秒,不过也就几秒:“舔男人!我的男人!”
  “……”谢明江撂下手机,头疼的扶额。
  他懊恼的想,爱情这个东西真是神奇,谭以星,左看右看,和自己在思想上存在巨大鸿沟,可以说是就没有什么成功的沟通,更别说深刻的共鸣了。自己是贪图谭以星的身体吗,当然也不是,谢明江自认阅人不少,想要找个人满足点简单欲望那是轻而易举,谭以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悠了好几个月,截止到一个月前,他对谭以星半点想法都没有。
  现在好了,谢明江翻看手机,偶尔的跳出自我,像外人一样冷眼旁观自己,为自己会进行这种毫无营养的对话而感到震惊,为自己对谭以星忍让到近乎纵容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这种感觉的确不坏。
  他盯着屏幕发呆。
  既然那小子都对着自己舔来舔去了,也不能毫无表示,谢明江给他随手发了个红包,含蓄的示爱,他也要讲点情趣。
  最近谢明江的日子也过得很简单,基本上是公司家里两点一线,他对四处做讲座谈成功经验没什么兴趣,也不爱接受各种媒体的采访塑造什么人设,平时无聊,他不排斥应酬,对去些声色场所来者不拒,不过现在连朋友都见得很少。
  廖铮打电话来:“走吧,最近我一哥们儿新开了个吧,里边好多女大学生,咱们去瞧瞧?”
  谢明江正好关了电脑,失笑:“全市的吧让你泡完了,还没够呢?”
  哟,廖铮隐约发觉他心情不错,很有兴趣的发问:“没够,没你见多识广,怎么,听你这个意思,莺莺燕燕看腻了,要从良呐?”
  谢明江哼哼两声,故意拣那不开的壶提:“我没你那个福气,老爷子的钱花着,万事不必操心。”
  廖铮听他还敲打上自己,气得牙痒痒:“你现在可有点见贫了,去不去吧!”
  当然不去,谢明江现在还能像廖铮似的寂寞空虚,满世界看年轻小姑娘吗?不能够,一口回绝:“不去,我不是从良,就是对那些突然丧失了兴趣。”
  “不,对年轻女人的追求是男人的本能,你不是丧失兴趣,你——”
  谢明江打断他:“那你就当我丧失本能吧!哦,不过要是有什么年轻人比较喜欢的地方,记得给我吭一声。”
  不等廖铮发出任何疑问,他直接把电话挂了,憋死廖铮!这么想着,感觉神清气爽。
  什么丧失本能,谢明江是不同意的,遇到爱情,男人的本能反而得到升华了,只有欲望的男人和动物没区别,鲁莽急色蠢笨,现在他偶尔催生的冲动不是对不特定对象,也不再内容单一。
  谢明江越琢磨,越沉醉其中,带着这点难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冲动,出公司直奔步行街,几乎是心潮澎湃地去把谭以星看上那t恤给他买了。
  爱穿什么穿去吧吧,他又转念想,自己宠谭以星一点是应该的,他不宠,谁宠呢。
  回家,谭以星正在倒在沙发里看电视,谢明江到他面前,拿着那纸袋挡住谭以星的视线:“拿去穿,但是最好周末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