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穷富二代前女友(14)
  出租车是不允许进校园的, 陈璐璐让师傅们停在了度大东门外的一条小街。
  这是度大有名的美食街, 两旁的铺子高矮不齐,摊面却一致的扎扎实实,种类齐全,早上买的是豆浆、油条、油饼、菜盒、豆腐脑这类的小吃, 配着白粥小菜, 热气腾腾又鲜味十足,吃着就精神养胃。到了晚上,那更加花招百出了,烤肉、羊肉串、辣田螺、臭豆腐等当地招牌香飘十里。
  据小北论坛某个神秘帖子统计,度大学生每人每年平均胖二十斤, 数不胜数的跟帖人亲身上阵证明其可信度。
  琳琅从超市里给光脚的才子哥哥买了一对人字拖, 便见一群人堵在小吃街的门楼下,不是很想走的样子。
  陈璐璐肚子里的馋虫勾得蠢蠢欲动, 扒着柱子, 眼睛发光。
  何璇感激众人今晚的拔刀相助, 当即豪气表示, 让他们敞开肚子吃, 就算吃到破产, 她也全包了。众人跟陈璐璐等人混熟了,也没什么矫情的劲儿,热热闹闹地起哄何璇, 气氛十分热烈。
  无辣不欢的江清瑜很快选中了一家炒田螺的老店, 正打算招呼众人进来一起坐呢, 却见陈璐璐在一边挤眉弄眼,看热闹看得好不激动。
  她们家的琳琅小姐姐被腿长腰细的大才子圈在怀里,她一米七的身材在一米九五的高个儿面前格外纤细娇弱,举起一支肉串,一手捧着,递到男生的嘴边。大才子盯着油汪汪的肉块,眼神里满是嫌弃,脑袋左扭右扭就是不张嘴。
  “听说多吃肉会促进雄性激素的合成,让腿毛长得更加浓密漂亮。”琳琅笑眯眯哄他。
  辜大才子对这个“听说”表示深深的怀疑,但是,为了他性感腿毛着想,他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老老实实张嘴,接受了琳琅的投喂。
  男生胃口好,食量大,何况大才子这么高的个儿也不是白长的,瞬间开启暴风吸入模式,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没几下就把琳琅手头上的肉串吞嚼得干干净净,一丝肉丝也没有留下。
  因为吃得太快,他舌尖来不及收回,意外舔中了琳琅拿着签子的手指。
  不是咸的。
  辜大才子盯着琳琅的手指,回想起刚才的滋味,反而像是一块温豆腐。
  “好吃吗?”琳琅笑着问他。
  辜不负的喉结一滚。
  什么好吃?
  “咳咳咳,快来坐吧,看看要点什么。”陈璐璐捂住发烫的脸,我的老天爷爷啊,她一个纯围观的路人,怎么看得比当事人还害羞啊?绝对是这两人的超强磁场太……太上头了!
  其他人也感觉到了,所以他们默默地、默默地空出了两个情侣座。
  辜大才子今晚的神经似乎稍微不那么粗大了,他挑起浓眉,瞅了瞅众人,也没说话,拉着琳琅就坐了下来,两条逆天长腿坦然敞着,一副当家做主的大丈夫样子。
  老板上菜速度很快,没一会就炒了一碟小田螺上来,八角、花椒、干姜、干辣椒被热油一爆,红汁粘稠麻辣,螺肉软滑鲜美,回味无穷。男生们懒得戴手套,直接上手,放到嘴边麻溜一吸,发出了此生满足的感叹。
  不比粗犷的大老爷们,女生们吃东西就讲究了,先是把头发轻轻巧巧抓了一把,再取下手腕的头绳,最后扎成马尾或者丸子。
  辜大才子旁观着四个女生整齐划一的步骤,禁不住表明自己的疑问,“这是你们吃东西前必须要做的神圣仪式吗?就像洗脸那样非得戴个金箍圈?”
  正扎着头发的陈璐璐好悬没一脸摔到油盘子上。
  头发长了不扎的话,会沾到菜啊!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实嘛!
  她很想问,这位腿毛哥哥究竟是从哪个山沟里放风出来的?
  偏偏琳琅还乐意哄着她的腿毛哥哥,“对,这是一个非常神圣的感恩仪式,只有头发扎起来,我们的视线没有任何阻挡,才能幸福又快乐享受到每一顿美食,由内而外感恩食物。”
  她还晃了晃手中的黑色橡皮筋,“看到没有,好男孩出门的话,手上都会戴一两个橡皮筋,这是为了让忘记戴橡皮筋的女孩子能够顺利举行感恩仪式。”
  陈璐璐:“……”
  别以为你说得这么义正言辞,我就信了。
  “我知道了。”
  以后他要成为有小皮筋的男孩儿!
  看腿毛哥哥一脸认真地应下了,陈璐璐无语凝噎。
  她很绝望,她为什么还没被狗粮噎死?
  狗粮的制造者眼也不眨盯着琳琅抓头发,他还凑过去,帮她把细碎的头发拢起。
  琳琅低头咬住了腕上的小皮筋,睫毛垂落,微露贝齿,鼻尖被热气熏得微红。辜不负怀疑她鼻子上凝了汗珠,伸手去拂,却是温暖干燥的触觉,反被琳琅横了一眼。
  此时她双手抓着脑后的头发,灯光照出了她颈后的软软绒毛,嘴里叼着橡皮筋,凤眼红唇,生机勃勃得令他心头一热。
  他咳嗽一声,两指笔直得像一双筷子,精准夹住了小田螺,学着其他男生的样子吸溜吸溜,吸了半天憋红了脸,愣是没吸出来。
  琳琅忍着笑,给他认认真真演示了一遍。
  辜不负扫过她近在咫尺的嘴唇,慌乱移开视线,一只手握成拳头放在大腿上,强装镇定。
  大家吸溜吸溜了一个小时,还有些意犹未尽,因此吃到一半就停止的辜大才子成为他们的重点关爱对象,琳琅问他,“怎么不吃了?”
  “有……有点辣。”他指了指泛起泪光的眼睛,眼眶被熏得红了。
  琳琅让老板又上了一壶浓茶。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才子哥哥给她递茶递得很殷勤。当琳琅看到手边再度灌满的茶杯,她想着这是第七杯还是第八杯,嘴里已经一点辣味都没有了。
  她转头去盯人。
  对方拆了一支棒棒糖,含在嘴里,腮帮子鼓出一个小球的形状,他牙齿咬着雪白的塑料管子,那心不在焉的散漫眼神,瞬间从乖乖仔变坏学生。
  他们点菜大方,老板笑得合不拢嘴,特意赠送一些小零食,辜大才子挑挑拣拣,看中了唯一一根的草莓味,把五毛一根的棒棒糖吃出了哈根达斯的大牌感。似乎意识到琳琅看他,他未加修饰自然生长的浓眉一挑,咬着棒棒糖,含糊不清问她,“……不次了?”
  琳琅用纸巾擦了下唇角,“嗯,吃饱了,不过我想喝点甜。”
  “那、那我们出去买奶茶!”
  他突然站起身来,高高的个儿嘭的一声撞了一下顶上的灯泡。
  琳琅瞧着又是一顿笑,随后被人恼羞成怒拎起后颈皮,走了。
  夜晚十二点的小吃街迎来最火热的营业时段,随处可见一对对如胶似漆的情侣,眉目传情,相互喂食。琳琅看见这一幕,故意逗他,“这个时候咱们的才子哥哥是不是该捂着胸膛,痛心疾首地说,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她的尾音突然一抖,碎进了另一个人的喉咙。
  他拔出嘴里的棒棒糖,当街探头吻了她。
  唇是软的,味是甜的。
  他腿窝子软。
  辜大才子成天被教授们抓壮丁,不是去参加比赛就是在参加比赛的路上,虽然奖状堆满了小床,可也进一步拉大了他与普通学生的差距,让人明显意识到,辜大才子跟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也因此,辜不负在教授圈子里人气爆棚,被视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型学生,可在其他同学的眼里,汉语言系的第一才子如同高岭之花,智商超群,生人勿近。
  入学两年多,辜不负除了军训那次大聚会,没有参与到任何聚餐中,室友们更是自动自觉乖成宝宝,不敢打扰大才子任何一次灵感火花的闪现,生怕自己成为教授们口中的千古罪人,扼杀了大才子流芳百世的命运。
  他跟女生的相处少得可怜。
  琳琅是第一个胆大包天敢攀上大才子这棵白杨树的“千古罪人”。
  辜不负对女生的认知,包括头发的香气、肌肤的柔软、眼睛的灵动、指甲的光泽、性格的狡猾,记忆里全是琳琅的个人浓重痕迹。
  现在,他引以为傲的记忆宫殿里,第一次更新了“女生嘴唇柔软得不像话”的世界记录。
  冰凉的长指绕过琳琅的耳朵,紧紧托着她的后颈,感受那细细软软的绒毛挤出他的指缝。他不懂得迂回曲折,也不懂得缓急轻重,全凭本能驱使着意识,就像他参加全国比赛的那样,一往无前的锋芒毕露,将胜利与奖牌轻轻松松摘下,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但……接吻比拿奖难多了。
  辜不负尝到了甜腥味,惊慌睁开了眼。
  她的唇珠被莽撞的少年咬破了,挂着殷红的血珠儿。
  “对、对不起。”
  他掌心出汗,身上又没纸巾,一时急得耳晕目眩,干脆捧起她的脸,像讨好的犬儿般,直接用嘴啜个干净了。
  也在此时,他余光注意到了琳琅的手。
  她举着手机,开了录像。
  辜不负像一只迷路的小天鹅,眼神呆滞看着她。
  琳琅关了录像,手指点着他的精致锁骨,迫使人不得不后仰出一段距离。
  “才子哥哥,为了你这个真心实意的吻,可真不容易呀。”她眉眼弯弯,“还记得你在小北论坛发的帖子吗?第一个帖子是一个月前,托你的福,我成了全校名人,抛弃贫穷前任的破烂单车,转投富二代的豪车。第二个帖子呢,不远,就七天前,我的等级高了点,从拜金女变成祸国殃民的狐狸精。”
  纤纤指尖抚着他的颈上血管,却对他苍白的脸色视而不见。
  风情万种,唇色妖艳。
  琳琅吻着他的耳朵,语气更是缠绵悱恻,“我限你三个小时之内,把原先这两个帖子删了,并出一个令我满意的道歉贴。不然,我就把这录像发到网上,或者,发到你辜家仇人的手上。”
  “你刚才的反应很好呢,还有剧烈的喘气声,多么动情呀。不妨让别人也看看,世家精英是何等不堪,为了得到一个小姑娘,竟然不择手段造谣她,好让她精神崩溃。”
  她温柔掰开他握成拳头的手指,硬是把拳头掰得散了,顺利抽走他吃了一半的棒棒糖。
  琳琅咬住棒棒糖,微微勾唇,给他定了最终罪名。
  “这样一来,她为了妥协,就不得不从了你们世家这些衣冠禽兽,不是吗?”
  辜不负,真是好名字。
  深情错付,最好不过的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