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这一次,欢喜直接就开口了:“大哥。”舅舅都叫了,再叫一个大哥,也就自然的很了:“你是来接我的么?”
  “恩。”李青阳递了把伞给她,还有一个塑料袋子。“换上。”
  欢喜讶异了一下,将袋子打开,居然是一双雨鞋,全新的,还是粉红色的。微窘,她已经过了喜好粉红的年纪了。
  “真周道,谢谢大哥。”她退到墙边,扶着墙将鞋换上。她脚上原来的那双,直接塞进袋子里。
  李青阳看着她的脚,神色算不上好。他虽然没有什么封建思想,但依旧觉得,小姑娘在外面换鞋,将脚露出来不太好。不过,等脚露出来时,才发现,她穿着袜子。这让他将欲出口的话给压了回去。待她穿好,才道:“走吧。”自然的将袋子接了过去,撑着他的伞,走在前面。欢喜连忙撑上伞,急急的跟上去。
  楼上,林青云直到两人在雨幕中走远,她才有些恍惚道:“罗欢喜居然真的认识李老大?他们怎么会认识的?!啊啊啊,罗欢喜好厉害,她居然一点都不怕李老大啊。她居然还敢当着他的面穿鞋子,还敢让李老大帮她拎鞋子……等开学了,罗欢喜同学还能活着回来吧?”
  两个人走了一路,结果除了最开始,居然一句话都没说。
  欢喜是不知道跟对方说什么,一则不熟,没什么可说的。谈天气么?雨淋的人烦躁,实在不想说。她其实挺好奇对方为什么会在这里,虽说国庆这是全国大多数人都放假的日子。可有些职业,每到这种时候,便特别忙,特别辛苦,特别累。她不知道对方什么工作,但在西吴时,曾不小心听到过一两句。他的工作,似乎就是那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放假,节假日更特别忙的人。
  可在这种时候,他居然出现在这里。是换工作了?又或者,她之前听错了?不管怎么样,这样的话题,也是不达合这个时候说的。
  二则她怕自己太主动了,反而惹对方不快。毕竟看起来,对方并不是一个会跟一个小姑娘说些无意义的废话的人。
  至于李青阳为什么不说话?欢喜完全不明白,她只当他并不想说话。
  一路无声到舅舅家,李青阳终于说了出发之后的第一句话:“大伯有事,你跟我回李家。”
  欢喜微怔:“啊?不用了,我留在家里就好。”
  “你一个人?”
  “是的。其实我已经成年了,我完全可以照顾自己的。事实上,我觉得我还可以照顾舅舅。”她早就过了时时需要监护人盯着的年纪,不需要因为大人不在家,就要去一个有大人的地方,让人看着。
  李青阳沉默,好一会儿才道:“我留下。”
  欢喜怀疑他是没听明白:“呃,你如果有事,可以去忙的?”
  “无事。”李青阳将雨伞放在一边,换了室内拖鞋,直接去了书房。“午饭我在这里用。”推门,进门,轻轻的关上,没发出半点声音。他的声音很轻,可意思却是不容拒绝的霸道。
  欢喜吁了口气,将伞放在他的边上,雨鞋也放他边上,最后是她换下来,放在袋子里的鞋子,拿出来,摆鞋架上。
  她先快速将家里转了一圈,确定不需要她特别打扫,便去了厨房。
  厨房里放满了菜,荤素皆有。想来,舅舅是早有准备。
  确定不需要另外再出门,看了看时间,就直接去了画室。这一个月里,她根本没有动笔的机会,这会儿手痒的很。抱着速写本,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色,手执笔,快速在纸上移动,简单的线条,随着沙沙声,在纸上形成了一幅灵动的景色。
  挂钟敲响一次又一次,直到敲到第十下时,她才停下手里的笔。该做饭了!
  一边扭着脖子,一边起身。原地做了几个伸展运动,这才将有些酸涩的肌肉给舒展开。
  结果一扭头,她差点扭到脖子。眼睛瞬间瞠大,粉红的小嘴也因吃惊而微张。不知什么时候,李青阳已经进了屋里,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另一张椅子上。刚刚好是她的视线死角,她这么久,居然没有发现:“你,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九点十分。”
  欢喜吸口气,这根本不是重点好不好?“呃,你吓到我了。”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看出来了,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小脸有着瞬间苍白,眼瞳收缩了一秒……他幽幽的看着她,直到她恢复,才起身,走到她这边,将她的速写本拿了过去。从头到尾慢慢的翻着。这本速写本快画完了。正是她之前两个月的成果,里面大半都是画的阿进。“不错。”
  欢喜立刻又高兴起来,虽然一开始选择画,是因为各种原因。但随着深入的学习,以及长久的练习,她是真的喜欢上画画了。也因此,当别人夸赞她的画时,她总是十分高兴。
  “把这幅画成工笔。”他的手突的一顿,停下了翻看的动作。
  欢喜伸头去看,是舅舅原来院子里的梅花,梅花的背景是舅舅的背影。梅花苦寒,背景孤寂。再加上清冷的月光,整个画面都显得阴郁……
  “好。”
  李青阳犹豫了一下,突的抬手,摸了摸了她的发,又似顿了一下,然后轻揉。
  欢喜退了一步,有些惊讶的看着他。她没想到,李青阳会摸她的头发。这种动作应该出现在亲昵的人之间,一直以来,也就只有超哥,坚持着非要摸她的头,别人都被她有意无意的避开了。抓两下头,“那个,舅舅中午回来吗?”
  “不回。”
  “我去做饭。”转身,落荒而落。
  李青阳又坐回原来的位置,慢慢的翻着她的速写。从头翻到最后一张,又翻到第一张,再次翻看起来。这一次,看得慢了许多。
  直到欢喜过来叫她吃饭,他才将速写本放下。
  中午的菜只有三菜一汤,是按着她跟许超一起吃饭时的量来做的。至于菜式,完全就是有什么,她做什么。两荤一素,一个汤。菜式简单,但份量足够。
  不过,等吃完饭,欢喜到是有些不确定了:“呃,我是不是做少了?”不但菜吃光了,饭吃光了,连汤都喝光了。
  “够了。”李青阳看着干净的碗盘,感受到自己略有些微涨的胃,有那一瞬间,他是错愕的。他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却是头一回吃撑了。再听到对方的问话,便是他也有一丝尴尬。所幸他习惯了面无表情,对方绝对发现不了。他却还是略作掩饰,起身收拾碗筷。
  欢喜哪能让他动手,连忙就要去抢:“大哥你坐着,我来……”
  “分工。”李青阳依旧不容拒绝,冷眼一扫,愣生生让欢喜再迈不动步,一动也不敢动。可真让他去洗碗?想想那画面,简直不能看。
  “那个,大哥,要不,你帮我看看我的那些画,碗还是我来洗吧。”
  “无事。”说话间,他已经端着碗盘去了厨房。
  不得不说,虽然想象时,很是让她想自我毁灭,但真正看到时,其实还是觉得挺美的。高大英俊,肃着一张脸,却认真而仔细的洗着漂亮的碗盘,一个一个,一遍一遍,洗净擦干。那动作,不见半点生疏。修长的略黑的手指,衬着洁白的瓷器,竟然觉得,相得益彰。尤其是他的动作,从容优雅,好像他并不是在洗碗,而是在泡茶。整个过程,看得欢喜有些发怔。真的,两辈子,她第一次发现,有人把洗碗这种活计,做得这么美。
  “没事擦桌子。”李青阳将抹布递给她。
  欢喜立刻回神,连忙拿抹布去抹桌子。
  第九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