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关上门,林希走到桌边拿起那几张稿纸,上面全是手画的五线谱,看得出来,还留存着用橡皮擦过很多次的痕迹,反复修改过很多遍的…给他写的歌。
  他试着哼唱了一下,调子很舒缓,的确,如她所说,真的很好听。
  这是一首情歌,名叫《初恋》,旋律婉转悠扬,浅斟低唱,需要浓郁的情绪,能够把一个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来。
  毕竟电视机前面女观众居多,深情的男人,是最能够紧紧揪住各个年龄段的女性的心,看得出来,这首歌,李悬是花了很大的心思,要为他吸纳粉丝,打好开局的第一战。
  他将稿子重新整齐理好,扔在了桌上,转身看向窗外,华灯初上,一片璀璨霓虹。
  -
  那年林希七岁,在繁华热闹的商业中心跟母亲走散,后来一个慈眉善目的阿姨说要带他去找妈妈,他就跟着她上了一辆银色的面包车。
  车门一关,再度睁开双眼,窗外的高楼大厦已经被狂风呼啸飞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
  买他的那户人家姓胡,在荒僻贫穷与世隔绝的洪沟湾,还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至少,一个月能吃得上一顿猪肉。家里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鹏,身体健壮但总是弯腰驼背,看上去死气沉沉,他的女人叫金花,在往上还有两位老人。
  胡大鹏年纪不过三十,弯腰驼背的缘故,就是因为生不出娃来,在村里经常让人背后戳脊梁骨,你一下我一下,戳着戳着,就把一个挺拔健硕的小伙子给戳成了驼背。
  金花倒是能生养,因为她年轻的时候怀过,让她怀孕的男人出了山,进了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娃不过周岁就死了,邻村的胡大鹏看上了她,便将她娶回家,到现在七八年过去了,肚子里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她生过娃,这在过去是何等羞于启齿的事,现在竟被她时时刻刻挂在嘴皮子上念叨着:“大家都晓得的,我这片地是能结果子的好地,是种子不好使,不是我的地不好啊!”
  她越说,胡大鹏的背越是弯了下来…
  终于,胡家的两位老人,决定给胡大鹏买个娃,买个男娃。
  四万八千块,他们家掏空家底的全部积蓄,从一个经常来山里做生意的女人手里,买了个模样俊生的小男娃,虽然年龄可能有点大,但是他们相信,只要带带,总能带熟。
  胡大鹏得了这么个俊得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儿子,高兴得晚上觉都不睡了,更加奋力地在金花身上耕耘着,证明他也是个男人。无数个惊恐的夜晚,林希一个人蜷缩在陌生的房间里,听着邻屋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尖叫,瑟瑟发抖。
  一家四口,围着这么一个乖儿子转,怕儿子吃不来粗面馍馍,还专门去镇上打了细白面回来,给他做白面馍馍吃。
  结果那白面馍馍只被林希咬了一口,就扔出了十米八仗远,嘴里嚼的那一块也被吐了出去。
  “难吃!我不吃!”男孩的哭声震耳欲聋:“我要回家!我要妈妈!”半个山都能听得见他的鬼哭狼嚎。
  一个如此孱弱瘦小的生命,怎么会爆发出那样惊人的力量呢?
  胡大鹏心疼粮食,一巴掌呼扇过去,将男孩打得仆倒在地,半边脸红肿了起来,胡大鹏宛如一个□□的暴君,气呼呼地说道:“你要往哪回!俺就是你爸,这是你妈,这是你姥,这里就是你的家!”
  金花心疼孩子,又给他做了腊肉汤面皮,这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倾尽所有地对他好,把过年才能吃到的肥肉端到男孩面前,尽可能地讨好和收买他的心。
  然而林希只是看了一眼汤面上的油末花子,就恶心得简直要吐了。胡家不可能想象得到,这个从城里来的孩子,生于一个何等富裕优越的家庭,过去吃的纵然不是顿顿山珍海味,但是至少是精心调配的营养细食。他们也绝对想象不到,同样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一样的人却有不一样的活法。
  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理解,那些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到的肥肉,林希却看也不想多看一眼。
  一只从城里飞来的漂亮金丝小鸟儿,就这样翻来覆去折磨着这个贫穷的农村家庭的单调贫乏的神经。
  直到半年之后,金花的肚子,终于有了动静,又是一年春去秋来,她生了个大胖儿子,从此以后,林希的生活,从地狱直接坠落到了炼狱。
  第12章 喝醉,搞事情
  尖锐的刀锋每一次温柔的抚摸,都伴随的是发丝细碎的撕裂。
  黑长的发丝落地,无声地抗议着,暴行仍在继续。
  造型师身材精瘦打扮时髦,手里拿着尖刀,咔嚓咔嚓毫不留情。
  他看了一眼镜子前端坐的男人,一时间竟也忘记了呼吸,仿佛一件伟大的艺术品,在他的手上诞生。
  镜子里的男人,没有了长发的掩护,终于将那天造鬼斧的五官展露了出来,干练的短发,用啫喱定型之后,服贴地依恋着头皮,额间垂下几缕刘海来,看上去乖巧中又带了那么点儿不羁,是时下最流行的潮男风格。
  -
  徐烨开门进屋,看到面前正在收拾行李箱的男人,差点没跳脚,整个人都耸了耸,确定了面前的人的确是林希之后,这才敢走过去。
  “哎呀哎呀哎呀!”他围着他左三圈右三圈,转个没完没了:“你谁啊你!”
  “我是你大爷!”林希一脚踹过去,徐烨敏捷地躲开,这才稍稍找回了那么一点儿熟悉感。
  “可以啊林希,士别三日你他妈借尸还魂了!我还以为韩剧男主角从电视里爬出来呢!”
  他不过就是剪了个头发,至于吗?林希白眼一翻,回屋继续收拾东西。
  “不过说起来,以前要让你剪头发跟要你命似的,说什么‘我就是我,夜空中不一样的烟火’,怎么现在突然想明白,要把你那一头烟火给剪掉了?”徐烨追到林希房间,抱着胳膊倚在墙边问道。
  “你看我是谁?”林希手里拿着衣服,轻描淡写地回头瞥了他一眼。
  “林…林希啊。”
  “那还废什么话。”
  徐烨怔了怔,好像瞬间被说服了一般,耸耸肩,也不再纠结这事儿,走过来帮他一块儿收东西。
  徐烨自打认识这家伙,好几年前了,初见时一头杀马特长发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这个人,比他的发型更加特立独行,和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但是具体哪里不一样,徐烨又说不上来。他仿佛极其的聪明,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但又好像很笨,不撞南墙不死心,撞了南墙更加不死心,聪明人那一套行事准则在他那儿行不通,他的生活似乎很辛苦,但是他的才华和天赋,又将这种辛苦变得不值一提,他最穷的时候,连一包烟都买不起,又好像很富有,能花几千上万去听一场国外交响乐团的音乐会。
  而最让徐烨费解的是,他的名字分明被寄予着爱与希望,而他这个人,却仿佛从最黑暗的泥沼中爬出来。
  徐烨看着他,心里想着,他的魅力能深深地吸引着周围有过接触的所有人,也一定能够征服频幕前的更多人,全国…乃至全世界。
  真的要去当明星了啊!
  “还回来吗?”徐烨有些不舍,又有些惆怅。
  “老子又不是上战场。”林希伸手挠乱了徐烨的头发:“还一去不回了?”
  “如果当了明星,肯定不能再住这儿啊!”不过立马徐烨又自我安慰道:“以前也不是没有机会,要火早就火了。”
  他对他可没信心,这次估摸又是白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