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让我写本书?
  当茜茜家的聚会终于结束时,时间已经到了接近凌晨,也亏得这不是高中生或大学青年间的聚会,没有震耳欲聋的摇滚声轰鸣不断,所以周围邻里始终没有报警投诉。
  宾客开始陆续离去,一辆辆跑车尽可能不发出过响的马达声,逐一驶离文顿街七号,迅速掠过六栋房屋拐入大街。
  “关于新公司成立事宜,还请您多多支持了,编剧委员会每年都会积攒下海量的作品,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啊。”
  “当然是从小电影开始拍摄,毕竟新公司资金有限,不过我首先还要解决公司选址等一系列问题。多谢您的支持,首部电影试映时,我一定会给您安排在最好的位置的!”
  站在自家门口,劳伦斯先生不断对每位离去的客人道别,而每一名来宾的身份,几乎可以直接从他们的衣着、气质乃至外貌上分辨出来。
  “这两位一定是平面或服装设计师,那个是画家,然后那位戴着眼镜的肯定是作家。然后这位……我好像看过他的电影吧?”
  爱丽丝站在花园里,不断打量着每位离去的客人,不过,尽管她知道这其中有不少好莱坞影星,但无疑都是些成名于七十年代,当红在如今的演员,哪里是她能熟悉的?
  “马龙白兰度和阿尔帕西诺没有出席呢,是你父亲面子还不够大?还是他们就是没来?”
  “又不是单纯的好莱坞业内聚会,你打算让多少个明星登场?”
  墨绿色的长裙在路灯下闪耀着柔顺的光芒,茜茜和爱丽丝并肩站在花园过道里,一边望着宾客离去,一边搭理着自己的长发,突然就转移了话题。
  “爱丽丝,你说我要是把头发染成金色怎么样?”
  爱丽丝煞有介事地盯着茜茜的黑发看了起来,好像那用直发器烫过的头发里藏着甲虫似的:“那当然好啦,金发美女向来都很漂亮嘛,不过你这种气质的女孩要是保持着黑发……知道什么叫做神秘感吗?也很漂亮的哦。”
  “神秘感?可以理解。”
  明显是被表扬了,所以茜茜很得意地昂起雪白的脖子,十分陶醉地甩了下她的长发:“对了爱丽丝,怎么样,今晚的派对持续了四个多小时呢,你有没有认识些有趣的人物?”
  “有趣的……”
  爱丽丝眨了眨眼,看着一个电影制片人坐上自己的火烈鸟跑车:“的确有一个呢~”
  她当然不会把阿西莫夫的事情讲出来,打死都不会,茜茜会笑话死她的!
  “叫做约翰-施佩克,是矮脚鸡图书公司的董事长,我觉得他很有趣呢~”
  直到现在,回想起施佩克当时的表情,爱丽丝仍是一个劲地想笑。
  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呢,虽然那位施佩克将剧情简介时语调慷慨激昂,一副特别投入的样子,甚至还故作玄虚,然后等着自己发出惊叹,总的来说是个很有趣的大叔……
  不过,那部《银河帝国》的剧情在她看来真是很不上档次。
  说了半天,不就是个科幻版的三国吗?
  银河帝国,横跨十万光年,两千五百万居住行星,几兆亿人口,啊,好了不起!
  不过,建国一万年然后崩溃……也亏得施佩克那么激动,不就是上下五千年翻一番吗?
  虽说科幻世界的生活节奏如何还不好说,但既然都把帝国的规模描述得那么宏大了,按照华人的眼光,好歹也的是百万年历史了吧?要知道,这可是以一个河系为单位啊。
  一万年?
  唉……
  说起来,美国人缺乏历史的特点也算全球独一无二啊。
  “矮脚鸡可是家大公司啊,”
  谁知,非常莫名其妙地,茜茜居然激动了起来:“这可是世界最大型的纸皮书出版公司之一啊,虽然是45年才刚成立的,但77年的时候就和英国的企鹅图书公司齐名了!爱丽丝,企鹅公司代表着什么,你知道吗?”
  爱丽丝摸了摸鼻子。
  “嗯……中国用户最多、最能圈钱的互联网企业?”
  “那是什么?喂,我都说了是英国好不好!”
  “好,好,那然后呢?”
  看着茜茜激动的模样,爱丽丝无奈叹了口气。
  爱丽丝在前世就是一个阅读爱好者,指环王很好看,哈利波特很精彩,冰与火之歌更不错,必须买回家收藏,至于金庸古龙全集更是三番四次的阅读,可以说是重度爱好者也不为过。
  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哪家出版社如何如何,哪家图书公司如何如何,哪本著作又再版了,哪本书的销量如何,她可没关心过那些。
  事实上,爱丽丝在前世还是个重度的动漫爱好者,看过的动漫不知有几何。
  但同样的,她也就是“看看动漫”而已。起码在百度时,声优表什么的向来都不理会,除非诸如钉宫理惠或“蓝染大叔”那种经典嗓音,能让她不得不认出来,这才专门查一下。
  爱丽丝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件囧事。
  前世她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去动漫展,冷不丁瞧见《凉宫春日》系列的展台,当时就兴奋得差点要晕倒了。
  凉宫春日的动画,她可是最爱看了!
  但当她来到展台前后,却傻眼了。
  《凉宫春日的分裂》最新一集销售?
  凉宫春日还有漫画!?
  于是就赶紧买回家了,原来凉宫春日还有漫画啊,这可得好好看看!
  然后,就是傻眼的第二步。
  不是漫画,是“轻小说”?
  轻小说是神马玩意?
  能吃吗?
  然后,凉宫春日全套轻小说入手,但等到大学毕业也只看了一半。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就是爱丽丝很长时间以来对文娱圈的了解。
  知道《格尔尼卡》,却从未百度过毕加索;看过许多部电影,却几乎从不关注演员,除非像摩根弗里曼那种老经典;对《血色童话》倒背如流,却不知它有整整两部改编改编电影,瑞典和好莱坞版的《生人勿近》……
  “企鹅图书公司!”
  在送爱丽丝回家的路上,在得知爱丽丝居然没听说过这家企业,茜茜就像点燃的火药桶般激动。
  “它在1936年就成立了,而且还是隶属于1724年就成立的朗曼出版集团公司,是全球最棒的纸皮书公司之一!要知道,这家企业旗下有好几类丛书系列,光是其中主打的企鹅丛书系列,就出版了整整五千本啊!五千本是什么概念?你就算一天看一本都需要十多年!”
  “嗯……茜茜……”
  爱丽丝抽搐着嘴角,她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了:“请问,我是说请问……纸皮书是什么?”
  所以,毫不意外地,她看到茜茜露出一副典型的“被打败了”的表情。
  “纸皮书……原来你连这个概念都不懂吗?”
  但见爱丽丝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茜茜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就是用纸做的书呗……”
  是的,就是用纸做的书而已……
  什么平装书、精装书、套装书,只要不是给小孩子看的“纸板书”就都是纸皮书。至于后者,区区几十页就会有半英寸厚,彩绘着图片搭配着文字,只有在儿童区才能看到。、,或者说,画家的画集也会才会用到。
  “你真是白看了那么多书了,爱丽丝!”
  当两人走到十五号门口时,茜茜仍不忘了数落道:“亏你家里还有个那么大的书柜,居然对文化圈这么不了解,连纸皮书的定义都没听说过!”
  “我毕竟才十二岁好不好?你有劳伦斯先生当父亲,了解这些有什么奇怪的?那我现在问你,basic语言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和汇编语言的关系是什么?这都是入门级的问题,你也给我回答一个?”
  茜茜哪里能回答出这种问题,但就此认输又不是她能服气的,抬头看向王家二楼爱丽丝的窗户,她双手一叉腰,使劲哼了一声。
  “我根本不用电脑,不懂电脑有什么奇怪的?你每天都看那么多书,却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这才不应该!”
  爱丽丝双手紧跟着一叉腰:“那你倒是说说,我应该有多了解?”
  茜茜这回没有立刻回话,而是先使劲皱褶眉头沉思了起来。
  茜茜可是知道,自己这好朋友的脑袋不是一般的聪明,从她制作出那个路由器就能看出来了。所以,如果自己想为难一下爱丽丝,必须要恰到好处才可以。
  片刻之后,她诡异地笑道:“要不然,你写一本书给我看看?”
  爱丽丝眨眨眼睛:“让我写本书?”
  茜茜抱着双臂,高傲地昂着脑袋,得意地笑道:“随便写什么都可以,我就想看看,你这颗纯粹理科生的脑袋能写出什么样的故事。怎么样爱丽丝,想不想挑战一下自己?”
  让一个理科生写小说!
  茜茜理所当然地认为,爱丽丝肯定会为此烧掉所有的脑细胞。
  “嗯,这个主意似乎确实很有趣呢~”
  然而,爱丽丝却灿烂地笑了起来。
  前生今世,她可是看过很多很多书的,而且拜今生的大脑异常发达所赐,前世的记忆简直如清水般透彻。虽然说,回忆起每本书的每个字显然强人所难了,但只要是她看过三次以上的,就绝对能记得分毫不差!
  “没问题,你就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