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泄漏之人
娟娟说的不错,在这件事情上,虽然手法相同,但是杀人的细节却是有所区别的,单从这一点上来看,这杀人的人和之前案子的凶手应该不是同一个人。之前通过我的分析得出,之前杀死罗兰的不是郭国庆,而是郭国庆发展的帮凶。
现在郭国庆在监狱里呆着,那么杀人的自然就不是他。而杀人手法不同,自然也就不是郭国庆的帮凶。那这就说明,还有其余的人。但这个人是谁呢?到底和郭国庆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一点上,是目前重要的问题。
而且如果是模仿杀人,那么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个模仿杀人的人,到底是如何知道之前的那个案子的。罗兰案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傍晚,而在这个傍晚,只有一名村民看到了罗兰的尸体,并且报了警。这件案子,除了通知了罗兰的父母以及学校之外,媒体一概不知,这么小的传播范围,凶手模仿杀人就毫无意义。
之前也说过,模仿杀人的原因无非也就是这么两个。其一,凶手希望用别人的手法来掩盖自己的身份,换句话说,就是借着发生了手法独特的命案,来杀死和自己有仇的人,这样警方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便会本能的认为这件案子是之前的凶手做的,这样就不会怀疑在他的身上。
如果是这种心理,那么从目前的情况看,凶手是一定不知道其实主犯郭国庆已经落网,而从犯那个时刻根本没有时间作案。那么这个凶手就应该不是郭国庆的第二名帮凶,如果是帮凶的话,郭国庆一定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而不会出现这种时间上的误差。
我们继续分析第二种情况,凶手杀人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前辈”的尊敬。被誉为“美国最危险的杀人犯”查尔斯曼森利用邪教组织杀死了很多人,其中甚至是有著名导演的妻子。在嬉皮士运动为潮流的那个年代,忧郁阴暗似乎是当时的代名词,他利用音乐和演讲,建立了一个“曼森家族”。
具体的过程暂且不谈,网络上能搜到很详尽的信息。总之在杀害了很多人之后,他被捕入狱。但是直到今天,这个曼森案子的余波仍然没有散去,仍旧有不少的人为其建立了门户网站,不少的人模仿他杀人的手法继续杀人。
而如果我们的凶手是出于这种想法的话,那也有几个疑点。曼森是成立了一个组织的人,麾下门徒众多,利用邪教来对人进行洗脑,影响力很强。甚至在2013年的时候,他还和仰慕她的年轻女子在监狱中结婚。
可郭国庆没有曼森这么大的魅力,他有几个帮凶是可能的。但是如果说他能影响到让人模仿作案来表达自己的敬意的话,郭国庆还做不到这一点。那问题就又出现了,这个杀人犯到底是处于一种什么目的来模仿杀人的呢?
这应该是这个郑云云案中最应该解决的一个点,那就是凶手的杀人动机。不过从凶手不专业的程度来看,凶手杀人的时候虽然是带着手套,但是却将郑云云的脚踏车带走了,手法实在不专业,应该是个新人。
但无论是哪两种的情况,有一点是必须要调查清楚的。那就是这件事情和郭国庆到底能不能扯上关系。如果能扯上关系,我们必须要立案调查,可如果不是的话,如果我们过分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一点上的话,就会分散警力。而我最担心的一点是,这如果是郭国庆的障眼法,他就是要故意搞出一些事情来,分散我们的警力,从而他才能够去做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事情。
见我皱着眉头久久不说话,娟娟轻轻的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说道:“不要想的太复杂了,就当是一般的命案来处理,按照一步步的程序来。我们总能找到写蛛丝马迹的,不是么?”
我点了点头,目前看来也只能是这样做了。
此刻已经是中午,我们早已将是饥肠辘辘的了,磨刀不误砍柴工,吃饱了肚子方能继续查案。走到休息室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股的方便面的味道,进去看去,才发现是于则林此刻已经在屋子里了。
他此刻正一边和家人打电话,一边吃着方便面:“放心吧,忙完这一段时间就会回家了,很快了,最多一个星期吧,我保证。哈哈,记得晚上回到家,先要检查一边家里,睡觉的时候要把门窗都锁好。”
“别说我烦,我可是干警察的,小心我将你逮捕归案!嗯,好好吃饭,别和公司里的人闹别扭,嗯,拜拜。”
听着于则林的话,我们不由的苦笑。干我们这一行的可不就是这样么,经常很久不回家,回到家,又经常半夜一个电话就被叫起来分配任务。好在我和娟娟都加入了特案组,也不知道这能不能算作是一种天大的幸福了。
于则林这个时候也看到了我们,对着我一笑,我说道:“哎呀,当年大学的时候,我好像是听某人说过不当上警司不结婚的吧。怎么这么快就进入感情的坟墓来?和当年那个浪子可看不出是一个人啊,你侬我侬的,听的我这个酸啊……”
于则林说道:“嘿,这话竟然能从你小子的嘴里说出来。我当初怎么听着说你爱你的小姑娘排着队从学校东大门一直到西大门呢。还说毕业就结婚,那姑娘们都上赶的要嫁给你。可都三十了,还没结婚。唉,不会是那方面不行吧!”
于则林也不知道我和杨小娟的关系,只认为我们是同事,所以才敢开这个玩笑,就见娟娟冷哼了一声问道:“哦,没想到大学的时候你还那么受欢迎啊,喜欢你的女生都从东门口排到西门口了啊?”
女人吃起醋来是不好惹的,我深有体会,就拿我家邻居大婶小美来说,我第一次没告诉娟娟小美是个五十岁的大婶,差点没把我ko了。
我赶紧解释道:“我们学校只有一个门……”
于则林哈哈大笑说道:“我说之前怎么看你小子整天到处撩妹的,怎么变了样子了,原来是把老婆带身边了啊,哈哈,纯属玩笑话。你们没吃饭吧,我让人去食堂给你们带,我这里只有方便面而已。”
我说道:“方便面就行了,别麻烦别人了。”
说着,我们在休息室里泡起方便面来,我们一边等吃方便面,一边聊关于这件案子的事情。
我说道:“从村子里的情况来看,你们掌握了什么线索没有?死者被发现在那条路的中间,两边都有很长一段距离。而且我们四周看过,没有拖行的痕迹。但是在路的一旁却是看到了自行车刹车的痕迹,这就说明那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于则林点了点头,说道:“从两旁的枯草的倒伏程度来看,死者的确是先摔倒在了地上。然后当凶手对这名女子进行了奸污和杀害之后,将死者的自行车带走。我们首先是去村子里调查了一番,但是没有什么线索,此刻派出所的民警还在持续的调查中。”
“从另一端的调查来看,目前还在搜索范围,村子一路都没有监控,要一直到城里才有,这其中的路有很多条,尤其是一些村民为了走近路,开辟了不少小路,杂七杂八的,实在是不好寻找,恐怕在这一点上要多费时间了。”
“你们那里有什么发现没有?”于则林问道。
娟娟这个时候开口说道:“基本得出了凶手不会是之前我们怀疑的那两个人,而是另有其人的结论,模仿杀人的可能性比较高,只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模仿杀人,到底是谁将那个杀人的手法传出去的。”
这是个问题,众人都沉思起来,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情,关于到底这个手法是谁传出去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使用排除法,首先,我们特案组的人是绝对不会将案子的任何细节说出去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二,知道这个案子的人就剩下市局的人了。市局的人可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在外面敢将这么大的一个案子到处宣扬的话,如果被查出来,那可不是一件小事情,我想他们也应该是不会说的。
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报案的那个人。就好像是在郑家村小路上的那些围观群众一样,不也是报案的人回到村里大肆宣扬,村民才知道是死了人了么。这是国人的一种特性,有时候很可爱,可有时候就会坏事。
可能村民回到了村子里,就开始了一顿吹嘘,说爷今天在哪哪哪儿看见了一个死人尸体,那舌头都被割下来了,死的老惨了,我当时根本没害怕。什么,你问我拉在裤子上不是害怕是什么?我告诉你,那是我想要救人,结果一用力,这**没收住……
我赶紧问于则林:“罗兰案中报案的人也是一名村民,知道他是哪个村子里的么?”
听到了我的话,二人都是如同醍醐灌顶,于则林说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可能是郑家村的人。不过我不能确定,等着啊,我这就去看笔录去。”说着,于则林往自己的嘴里扒拉了一口方便面,一边吃着一边健步如飞往外面去了。
连嘴里的方便面都没吃完,这于则林就已经将笔录拿了回来,我们赶紧去看当天的记录,果然在上面看到了这样的话——报案人,郑家村村民,王富贵,四十七岁。
现在郭国庆在监狱里呆着,那么杀人的自然就不是他。而杀人手法不同,自然也就不是郭国庆的帮凶。那这就说明,还有其余的人。但这个人是谁呢?到底和郭国庆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一点上,是目前重要的问题。
而且如果是模仿杀人,那么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个模仿杀人的人,到底是如何知道之前的那个案子的。罗兰案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傍晚,而在这个傍晚,只有一名村民看到了罗兰的尸体,并且报了警。这件案子,除了通知了罗兰的父母以及学校之外,媒体一概不知,这么小的传播范围,凶手模仿杀人就毫无意义。
之前也说过,模仿杀人的原因无非也就是这么两个。其一,凶手希望用别人的手法来掩盖自己的身份,换句话说,就是借着发生了手法独特的命案,来杀死和自己有仇的人,这样警方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便会本能的认为这件案子是之前的凶手做的,这样就不会怀疑在他的身上。
如果是这种心理,那么从目前的情况看,凶手是一定不知道其实主犯郭国庆已经落网,而从犯那个时刻根本没有时间作案。那么这个凶手就应该不是郭国庆的第二名帮凶,如果是帮凶的话,郭国庆一定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而不会出现这种时间上的误差。
我们继续分析第二种情况,凶手杀人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前辈”的尊敬。被誉为“美国最危险的杀人犯”查尔斯曼森利用邪教组织杀死了很多人,其中甚至是有著名导演的妻子。在嬉皮士运动为潮流的那个年代,忧郁阴暗似乎是当时的代名词,他利用音乐和演讲,建立了一个“曼森家族”。
具体的过程暂且不谈,网络上能搜到很详尽的信息。总之在杀害了很多人之后,他被捕入狱。但是直到今天,这个曼森案子的余波仍然没有散去,仍旧有不少的人为其建立了门户网站,不少的人模仿他杀人的手法继续杀人。
而如果我们的凶手是出于这种想法的话,那也有几个疑点。曼森是成立了一个组织的人,麾下门徒众多,利用邪教来对人进行洗脑,影响力很强。甚至在2013年的时候,他还和仰慕她的年轻女子在监狱中结婚。
可郭国庆没有曼森这么大的魅力,他有几个帮凶是可能的。但是如果说他能影响到让人模仿作案来表达自己的敬意的话,郭国庆还做不到这一点。那问题就又出现了,这个杀人犯到底是处于一种什么目的来模仿杀人的呢?
这应该是这个郑云云案中最应该解决的一个点,那就是凶手的杀人动机。不过从凶手不专业的程度来看,凶手杀人的时候虽然是带着手套,但是却将郑云云的脚踏车带走了,手法实在不专业,应该是个新人。
但无论是哪两种的情况,有一点是必须要调查清楚的。那就是这件事情和郭国庆到底能不能扯上关系。如果能扯上关系,我们必须要立案调查,可如果不是的话,如果我们过分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一点上的话,就会分散警力。而我最担心的一点是,这如果是郭国庆的障眼法,他就是要故意搞出一些事情来,分散我们的警力,从而他才能够去做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事情。
见我皱着眉头久久不说话,娟娟轻轻的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说道:“不要想的太复杂了,就当是一般的命案来处理,按照一步步的程序来。我们总能找到写蛛丝马迹的,不是么?”
我点了点头,目前看来也只能是这样做了。
此刻已经是中午,我们早已将是饥肠辘辘的了,磨刀不误砍柴工,吃饱了肚子方能继续查案。走到休息室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股的方便面的味道,进去看去,才发现是于则林此刻已经在屋子里了。
他此刻正一边和家人打电话,一边吃着方便面:“放心吧,忙完这一段时间就会回家了,很快了,最多一个星期吧,我保证。哈哈,记得晚上回到家,先要检查一边家里,睡觉的时候要把门窗都锁好。”
“别说我烦,我可是干警察的,小心我将你逮捕归案!嗯,好好吃饭,别和公司里的人闹别扭,嗯,拜拜。”
听着于则林的话,我们不由的苦笑。干我们这一行的可不就是这样么,经常很久不回家,回到家,又经常半夜一个电话就被叫起来分配任务。好在我和娟娟都加入了特案组,也不知道这能不能算作是一种天大的幸福了。
于则林这个时候也看到了我们,对着我一笑,我说道:“哎呀,当年大学的时候,我好像是听某人说过不当上警司不结婚的吧。怎么这么快就进入感情的坟墓来?和当年那个浪子可看不出是一个人啊,你侬我侬的,听的我这个酸啊……”
于则林说道:“嘿,这话竟然能从你小子的嘴里说出来。我当初怎么听着说你爱你的小姑娘排着队从学校东大门一直到西大门呢。还说毕业就结婚,那姑娘们都上赶的要嫁给你。可都三十了,还没结婚。唉,不会是那方面不行吧!”
于则林也不知道我和杨小娟的关系,只认为我们是同事,所以才敢开这个玩笑,就见娟娟冷哼了一声问道:“哦,没想到大学的时候你还那么受欢迎啊,喜欢你的女生都从东门口排到西门口了啊?”
女人吃起醋来是不好惹的,我深有体会,就拿我家邻居大婶小美来说,我第一次没告诉娟娟小美是个五十岁的大婶,差点没把我ko了。
我赶紧解释道:“我们学校只有一个门……”
于则林哈哈大笑说道:“我说之前怎么看你小子整天到处撩妹的,怎么变了样子了,原来是把老婆带身边了啊,哈哈,纯属玩笑话。你们没吃饭吧,我让人去食堂给你们带,我这里只有方便面而已。”
我说道:“方便面就行了,别麻烦别人了。”
说着,我们在休息室里泡起方便面来,我们一边等吃方便面,一边聊关于这件案子的事情。
我说道:“从村子里的情况来看,你们掌握了什么线索没有?死者被发现在那条路的中间,两边都有很长一段距离。而且我们四周看过,没有拖行的痕迹。但是在路的一旁却是看到了自行车刹车的痕迹,这就说明那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于则林点了点头,说道:“从两旁的枯草的倒伏程度来看,死者的确是先摔倒在了地上。然后当凶手对这名女子进行了奸污和杀害之后,将死者的自行车带走。我们首先是去村子里调查了一番,但是没有什么线索,此刻派出所的民警还在持续的调查中。”
“从另一端的调查来看,目前还在搜索范围,村子一路都没有监控,要一直到城里才有,这其中的路有很多条,尤其是一些村民为了走近路,开辟了不少小路,杂七杂八的,实在是不好寻找,恐怕在这一点上要多费时间了。”
“你们那里有什么发现没有?”于则林问道。
娟娟这个时候开口说道:“基本得出了凶手不会是之前我们怀疑的那两个人,而是另有其人的结论,模仿杀人的可能性比较高,只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模仿杀人,到底是谁将那个杀人的手法传出去的。”
这是个问题,众人都沉思起来,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情,关于到底这个手法是谁传出去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使用排除法,首先,我们特案组的人是绝对不会将案子的任何细节说出去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二,知道这个案子的人就剩下市局的人了。市局的人可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在外面敢将这么大的一个案子到处宣扬的话,如果被查出来,那可不是一件小事情,我想他们也应该是不会说的。
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报案的那个人。就好像是在郑家村小路上的那些围观群众一样,不也是报案的人回到村里大肆宣扬,村民才知道是死了人了么。这是国人的一种特性,有时候很可爱,可有时候就会坏事。
可能村民回到了村子里,就开始了一顿吹嘘,说爷今天在哪哪哪儿看见了一个死人尸体,那舌头都被割下来了,死的老惨了,我当时根本没害怕。什么,你问我拉在裤子上不是害怕是什么?我告诉你,那是我想要救人,结果一用力,这**没收住……
我赶紧问于则林:“罗兰案中报案的人也是一名村民,知道他是哪个村子里的么?”
听到了我的话,二人都是如同醍醐灌顶,于则林说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可能是郑家村的人。不过我不能确定,等着啊,我这就去看笔录去。”说着,于则林往自己的嘴里扒拉了一口方便面,一边吃着一边健步如飞往外面去了。
连嘴里的方便面都没吃完,这于则林就已经将笔录拿了回来,我们赶紧去看当天的记录,果然在上面看到了这样的话——报案人,郑家村村民,王富贵,四十七岁。